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www.adouyinxs.com 。请牢记。而这些新生代巨魔中,可能出于社会习惯而成立的、类似生产队的‘小团体’,虽不该遭受打击与取缔,但将不再拥有任何实质性的社会职能,也不再享有任何约定俗称的‘共同财产’待遇。
这一批新生代巨魔在进行合伙生产活动时,可以以‘法定契约’作为彼此之间的连接,合伙者之间将拥有明确的财产划分;
无论是共同开发农场、还是建设畜牧场、亦或者筹办工厂,其所属份额与因此而产生的利益,应当在个体间具备严格的界限。
而在经营、扩大生产等方面,则可以辅以相关的法律去进行规定,明确各个生产集体的管理章程;
一方面,这是为了改变如今,几个合伙生产队之队长就能全权决定所有事物的现状;
另一方面,也是为之后所说税务、财产再分配等事项做出的铺垫。
直到此处为止,大部分巫医都认为这项建议并没有什么问题;
即便是那些,原则上并不同意取缔生产队的‘派系’,也不觉得在试点中做出这种尝试是什么过分的事情。
因而,这项试点建议获得了大多数与会者的认可。
但接下来,建议者所提出的、以此为基础的‘生产队全面取缔’与‘财产再分配’原则,却是遭到了众多的反对。
其提出的方法是.....
首先,一旦试点的运行稳定而有序,则完全终止对现存生产队的劳力补充,让它们在时间的流逝中、政策的干涉中消亡。
其次,无论个体的生命有多漫长,其所积累的财富,在生前都将成为不可被公权力侵犯的私产,只要按规定缴纳各项税务,就应当得到完全的保护。
最后,在个体死亡后,其生前所拥有的一切财富,都需要进入再分配环节,成为社会整体的共有资产。
这其中,落后的产能需要被淘汰;
而优良资产中的一部分,可以面向社会进行拍卖,扩充其余相关生产团体的产能;
其拍卖所得,则可以进入科研与行政预算当中,成为科研端的助力、行政端的支撑。
优良资产中的另一部分,则可以交由当期的新生代去运营,并在规定年限内交出其盈利中的一部分,用以承担社会福利职能,在教育、养老、民众基础福利等方面发挥作用。
此系列建议遭到了一部分巫医的激烈反对,各个抱有不同观念的与会者,分别、逐条的对其进行了反驳。
首先,反对‘全面取缔生产队’这一点的巫医们,认为社会中稳定基层单元的缺失,会造成国家的全面散沙化,民众因为彼此间稳固关联性的缺失,会变的没有定性、没有后顾之忧;
如此一来,既不便于管理、也会伤害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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