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此问题上,更大的分歧开始出现;
就比如,在讨论中出现了一项建议,说是要彻底取缔生产队,并在此基础上、去订立个体消亡后的财产充公再分配政策。
建议者认为,对个体财富的处置,明显要比对生产队所属‘小集体财富’的处置更为容易;
以此为基、再加之其余因素的影响,生产队应当被取缔,但同时也要填补其现在所承担的、部分有必要于将来也继续存在下去的社会功能。
其一,现如今包括兵役、税收在内的很多事项,几乎都是以‘生产队’作为基础而订立的,一旦议会做出了这个决定,那很多方面会至少在短期内陷入一种混乱当中。
其二,民间组织度下降,建立在生产队之上的、本就结构松散的‘保民院’之运行将会面临困难,从而使民众在面对执政府时,有形同散沙的风险,共和国中政府与民间力量的制衡平衡点,将有可能因此而下移。
提出顾忌的同时,此派建议者们同样也给出了相应思路与解决方案.....
其众认为,当下共和国既没有真正的外敌、也没有紧迫的威胁,正是该放手施行的时机,不必因为担心短期内的混乱而缩手缩脚。
但与此同时,也不能全无准备就胡乱推行,应当通过‘试点’来进行相关政策的摸索。
‘试点’可以放在本部新城区内,‘试验对象’则可以定为那千余名刚毕业的新生代。
并且,此后每年所出现的、数量会只多不少的一批批毕业者,也能够成为后续的补充。
在他们的设想中,应当利用这一批、尚未被‘生产队’理念入脑的新生代;
来摸索一种规模更大的、对地区而不对个体的民间基层组织,去替代曾今生产队的一部分社会功能。
在其初步的方案中,可以以这一批新生代所将居住的片区为中心,建立小型自治共同体,其成员则由全体住户一同构成。
该共同体的功能职责,仅限于加强住民之间的联系与协作,且使之在面对执政府时,拥有发声的能力,并成为保民院的基层组织;
此外,社会保障体系、税收体系、兵役体系等等,也可以尝试着去依托此类共同体,去进行统计统筹等方面的工作;
但在执行层面,却要将目标放在个体身上,社保、税务、兵役等等材料,可以按档桉的形式随个体进行转移。
而与此同时,这一基层组织将不再具备‘生产队’那般的‘强人身束缚力’,内部成员可以自由搬离、去往其它片区生活,并自动获得新片区共同体成员的身份。
另外,该共同体也不会产生‘财产束缚力’,其内居民的个体财产将完全从集体中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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