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在境内外贸易上的农副产品附加值上的提升,才造就了现有的“议价权”。
客观上来说,已经具备了“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定价权,但“沙食集团”没有必要靠极限压榨产出方来牟利,因为这会增加“农村供销合作社”在一线员工的工作风险,以及企业社会公关成本。
因此“农村供销合作社”不是品牌,但因为一线员工的客观存在,社交情绪、收入反馈、未来预期,都给当地的农民家庭带来了相当不错的体验。
这种体验的具象化,除了活生生的人,那就是“农村供销合作社”所在地的“村小”、老年活动室、硬化路面、公共厕所、电视厅、电脑房等等。
所有的这些加起来,本身就是非常庞大的资产。
现在华东六省一市除了江右省还没有地级市的管理单位,其余的都已经有地级市一级的“农村供销合作社”管理办公室。
基本逻辑就是每一百五十万到三百万农村人口,就可以合并片区统一管理,也基本符合物流中心、物流站等等配套设施的分布。
按照现在“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固定资产投入,就已经超过了三十亿,常驻农村员工保持在六千人以上,三个月实习生加业务经理轮岗每年四千人左右。
也就是说仅一线管理、技术指导、业务咨询、业务调度等等岗位,就要一万人左右。
其中还吸收了不少财会专业知识分子,业务咨询专员和轮岗业务经理,更是诸多县市小二代镀金的好去处。
一个订单赚得舒舒服服还很体面,这种良性的内部行政价值,就算裁员,收购方也不会大规模裁员,必须保证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运营。
没人会跟钱过不去。
但这一部分的价值量化很难,因为背后“沙食集团”是民营企业。
“潜规则”不是规则,这是一个基本道理。
无法在法律层面运行的规则,是具有独特生态的,医药公司的代表,跑去烟草公司……那就不是一回事儿。
张老板想要“甩包袱”,对外要做的工作就是如此的复杂,而对内,还要跟跨部门单位的员工进行沟通。
比如说常驻自然村、建制村的物流班组,通常就是农用车、手扶拖拉机、电三轮、轻型货车的驾驶员,投奔张老板这么些年,福利待遇都不差,穿一身“沙食”工装也很有面子。
此时让他们脱下来,说公司高层做了交易,要打包连你们一起卖了,安抚高管、中层管理都容易,一线员工的情绪,那就不是很容易安抚的。
真要是那么简单,基层工作就不会像个熔炉。
整个“沙食集团”就是个巨大的社会系统,但又跟外界全然不同,在“沙食集团”的员工,即便是“沙食系”内部跳槽换岗,都未必能适应,何况投入别家怀抱,那就成了一种不可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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