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禁旅八旗的兵额是保密的。顺治年间约有8万③,乾隆年间为10万余人④,清末增至12万余人⑤。禁旅八旗以满洲八旗为主,遇有战事,派出作战,战毕撤归京师,为清朝基本的军事力量。
八旗驻防制度开始于顺治朝,发展于康、雍两朝,迄乾隆朝始告形成。顺治年间,各地驻防仅15000余人①,康熙、雍正年间渐增至90000余人②,清中叶达10万余人③。从此,驻防八旗兵额大体与京旗持平,这种状况一直延至清末。
康熙至乾隆年间,八旗在东北的驻防地由15处增至44处,在各省驻防地由9处增至20处,乾隆年间在新疆新设8处。其中,配备在京畿和东北的兵力,约占驻防八旗总数的一半,而东北的驻防八旗又占畿辅地区以外驻防八旗的半数以上。东北并未配备绿旗汉兵,说明清朝统治者非常重视自己的“发祥地”。相比之下,内地各省八旗驻防,一省不过1—3处。其中又以长江以北较多,湖南、江西、广西、贵州等处未设驻防。内地军事戍守的任务,主要由60余万绿旗汉兵担任,八旗驻防起监视作用。八旗兵丁屯驻在全国70余处重要城镇和水陆冲要,根据需要各设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或只设城守尉、防守尉为其统领,他们成为清朝控制全国的重要力量。
清世宗胤秅说过:“驻防之地,不过出差之所,京师乃其乡土”④。驻防各地的兵丁,最初是从京旗各佐领派拨的,并由这些来自不同旗、佐的兵丁,在驻防地组成新的佐领。但他们的户籍,仍隶属原旗原佐领。所以在清初一段时间里,驻防旗人仍把北京作为他们的故乡。随着驻防制度的固定化,驻防旗人的户籍虽然仍隶属原旗都统衙门,与本佐领的关系却逐步削弱,并在驻防当地形成新的旗人群体。
八旗驻防制度的实施,使满族的分布进一步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分散在全国各地——南至广州、北抵瑷珲、西迄伊犁,最集中的地方则是北京城内外和畿辅。
清朝定都北京以后,为了加强中央政权的军事力量,确立起八旗常备兵制。
入关前满洲旗人“出则为兵,入则为农”,实行的原是兵农合一的体制。入关以后,清朝统治者对兵丁拣选、兵种、俸饷逐一规定,形成一套完备的军事制度。
规定兵丁拣选之法。八旗的基层单位佐领是按人丁编设的,清代佐领丁额屡有变化。努尔哈齐定每牛录(佐领)壮丁300人,皇太极时改为200人,入关初沿用此制。康熙时满洲佐领总数增加,但每佐领的标准丁额却缩减为100人,乾、嘉年间又改为150人。其实,这些都只是官方字西上的规定,具体到每个佐领,由于在人员构成、隶属关系上存在种种差异(佐领有公中佐领、勋旧佐领、世袭佐领等差别),壮丁数额相差是很悬殊的。作为一个壮丁(俗称“汉子”)的标准未成定制,有时以身高1.6米为合格,有时以一定年龄为标准(如15岁、16岁、18岁等),但八旗壮丁每3年编审1次的制度则被严格遵守,合格者编入丁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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