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史嵩之一退,而徐元杰果大反其所为。不得已而以酖毒杀正士,以自全也。不然,嵩之误国之辜,其不为丁谓、章惇之窜死也几何哉?
知小人之情出于此,则知其灭绝天彝之繇,实为国家之大蠹。直揭其所以求容之隐,勿但以求君子者责之于仁孝,奸无所容,而恶亦戢矣。
宾宾然取仁人孝子孺慕之哀,天经地义人禽同异之理,与之相折,使得逞违心之邪说,蒙面以相诘,复恶从而禁之?斩蛇者,不责其大之吞小也,防其毒也;驱枭者,不责其子之食母也,恶其妖也。
为毒为妖,足以当一死矣。是故诸君子之以仁孝攻史、李、张、杨也,亵道而失言,不如其已之也。
六
刑具之有木棓、竹根、箍头、拶指、绞踝、立枷、匣床诸酷具,被之者求死不得,自唐武氏后,无用此以毒民者。宋之末年,有司始复用之。
流及于今,法司郡邑下至丞尉,皆以逞其暴怒,而血肉横飞,不但北寺缇帅为然也。呜呼!宋以此故,腥闻于上天,亟剿其命,不得已授赤子于异(姓)[类],而冀使息虐,亦惨矣哉!
宋之先世以宽仁立国,故其得天下也不正,而保世滋大,受天之祐,不期后之酷烈至此也!
揆其所繇,自光宗以后,君皆昏痿,委国于权奸;吏以贿升,恣行其污暴。虽理宗制“疾痛犹己“之刑箴,降“延及无辜“之禁令,而不为之式遏。祖宗矜恤之至意,炳于日星,数小人殄灭之而有余。小人之害亦烈矣!
虽然,端本清源,以究其害之所自兴,则不但自小人始也。大臣之不法,小臣之不廉,若唐之有韦保衡、路岩,宋先世之有蔡京、秦桧,恶岂减于史、贾哉?而有司不为之加暴。故知淫刑之害,不但自小人始也。
异端之言治,与王者之道相背戾者,黄、老也,申、韩也。黄、老之弊,掊礼乐,击刑政,解纽决防,以与天下相委随,使其民宕佚而不得游于仁义之圃。
然而师之为政者,唯汉文、景,而天下亦以小康。其尤弊者,晋人反曹魏之苛核,荡尽廉隅,以召永嘉之祸。
乃王导、谢安不惩其弊而仍之以宽,卒以定江左二百余年五姓之祚,虽有苻坚、拓拔宏之强,莫之能毁。盖亦庶几有胜残去杀之风焉。
若申、韩,则其贼仁义也烈矣。师之者,嬴政也,曹操也,武曌也,杨坚也,其亡也忽焉。画一天下而齐之以威,民不畏死,以死威之,而民之不畏也益滋。
则惟惨毒生心,乐人之痛彻心脾,而自矜其能也。以君子慎修畏咎之道责小人,小人固不能喻;以小人愚惰顽恶之禁禁君子,君子亦所不防。
以闺房醉饱之愆,督人于名义,而终陷于污;以博弈嬉游之失,束人于昏夜,而重困其情。于是薄惩之而不知戒也,则怒激于心,忿然曰:“此骄悍之民,恃其罪之不至于死,而必不我从;则必使之惨彻肌肤,求死不得,而后吾法可行焉。“其为说亦近似乎治人之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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