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言治道者,至于法而难言之矣。有宋诸大儒疾败类之贪残,念民生之困瘁,率尚威严,纠虔吏治,其持论既然,而临官驭吏,亦以扶贫弱、锄豪猾为己任,甚则醉饱之愆,帘帏之失,书箑之,无所不用其举劾,用快舆论之心。虽然,以儒者而暗用申、韩之术,将仁恕宽平之言,尧、禹、汤、文、孔、孟其有奖乱之过与?
仁而弱,宽而纵,祟情以骩法,养奸以病民,诚过矣。然使其过也,果害于国,果贼于民,则先王既著之于经,后世抑守之以律,违经破律,取悦于众,而自矜阴德,则诚过矣。
欲谢其过,抑岂毛举瘢求、察人于隐曲,听惰民无已之怨读,信士大夫不平之指擿,辱荐绅以难全之名节,责中材以下以不可忍之清贫,矜纤芥之聪明,立难撄之威武也哉?老氏以慈为宝,以无为为正,言治言学者所讳也。
乃若君子不忍人、曰哀矜而勿喜,自与老氏之旨趣相似而固不同科,如之何以羞恶是非之激之言,曰宽、曰简、曰不忍人、曰哀矜而勿发妨其恻隐邪?
绝人之腰领,死者不可复生矣;轻人之窜逐,弃者不可复收矣;坏人之名节,辱者不可复荣矣。唯夫大无道者,怙终放恣,自趋死而非我杀之,自贻辱而非我辱之,无所容其钦恤耳。
苟其不然,于法之中,字栉而句比之;于法之外,言吹而行索之;酒浆婢妾之失,陷以终身,当世之有全人者,其能几也?
恶非众恶,害未及人,咎其已往,亿其将来,其人虽受罚而不服,公议亦或然而或否,欲坚持以必行而抑自诎矣。徒为繁密之深文,终以沮挠而不决,一往恶恶之锐气,亦何济于惩奸,而只以辱朝廷羞当世之士邪?
夫曰宽、曰不忍、曰哀矜,皆帝王用法之精意,然疑于纵弛藏奸而不可专用。以要言之,唯简其至矣乎!八口之家不简,则妇子喧争;十姓之闾不简,则胥役旁午;君天下,子万民,而与臣民治勃溪之怨,其亦陋矣。
简者,宽仁之本也;敬以行简者,居正之原也。敬者,君子之自治,不以微疵累大德;简者,临民之上理,不以苛细起纷争。礼不下于庶人,不可以君子之修,论小人之刑辟;刑不上于大夫,不可以胥隶之禁,责君子以逡巡。早塞其严刻之源,在法者之善为斟酌而已。
玄宗初亲政,晋陵尉杨相如上言曰:“法贵简而能禁,刑贵轻而必行。小过不察,则无烦苛;大罪不漏,则止奸慝。斯言也,不倚于老氏,抑不流于申、韩,洵知治道之言乎!后世之为君子者,十九而为申、韩,鉴于此,而其失不可揜已。
二
夫苟欲自全其志行以效于国,则乐党淫朋以败官常也,必其所不欲为。乃立身无玷,而于邪佞终不得而远,究以比匪受伤,势成于无可如何,而正志不伸、修名有累者,抑何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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