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国商船征收船钞,总的说来税额是很低的。一千多两银子看起来不少,可对比全船货银的价值,怕是百分之一都不值。可是梁纲看来依旧是匪夷所思。
怎么会有看来船大小吨位而征收银两的呢?所以上海港,梁纲直接废除了这一规定。
除此外还废除的就是“规礼”和“杂费”。
“规礼”和“杂费”,其实就是海关内部人员的好处费和贿赂。《柱等奏各关口规礼名『色』请删改载于则例内摺》呈云:“检阅粤海关则例,内开:外洋番船进口,自官礼银起,至书吏、家人、通事、头役止,其规礼--火足、开舱、押船、丈量、贴写、小包等名『色』,共三十条。又放关出口,书吏、家人等验舱、放关、领牌、押船、贴写、小包等名『色』,共三十八条。头绪芬如,实属冗杂等。查直省各关,从无规礼名『色』载入则例,独粤海关存此名者,因从前此等陋规皆系官吏私收入己。自雍正四年起,管关巡抚及监督等节年奏报归公,遂同正税刊入例册,循行已久。自当仍旧征收。但存此规礼名『色』,口人役难免无藉端需情弊。”
那是真正的勒受贿,鸡犬都有份。比如丈量洋船收火足雇船银三十二两;
官礼银六百两(法兰西加一百两,苏喇减一百两);
通事礼银一百两;
管事家人丈量开舱礼银四十八两,小包四两;
库房规礼银一百二十两,贴写十两,小包四两;
包房规礼银一百一十二两,掌按贴写四两,小包二两八钱(内八钱掌按小包);
这是中国官场的老传统,那些官员眼里,商人的钱是牟取而来的,不敲白不敲;而外国人的钱,则是不要白不要,反正他是来咱们国家做生意,咱不求他,他要求咱。他给了,让他做生意;他不给,请他回老家,他不合算,再敲他千两万两,他也会给。所以官僚吏员们连带他们的七大姑八小姨统统进入进出口贸易,以管理权限之大小分层次、分范围的垄断市场、敲榨勒。
各种杂七杂八的‘规矩’下来,每艘洋船至少要交出两千两明面上的银子来。中国官场的这种‘惯例’、‘习俗’的笼罩中,西方资本主义的降低成本,争取利益大化的理论与实践根本毫无立足之地的。而面对这种已经成为惯例、习俗的所谓“规礼”,西方资本主义商人也只有无可奈何。难道他们还能再打道回府?
梁纲的上海港把这些陋习全都扫落了一边,而且满清规定,外洋商人必须同十三行之人才可以进行商贸,不可上岸与大小商户随意贸易。可以说整个中外商贸就归十三行所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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