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犯罪者也是人,自然也是人的大脑功能的普遍特点,那就是具有学习而形成习惯特征。所以无论是哪种犯罪,犯罪者对犯罪对象、时间和道具等,都有着一些没有主导的个人习惯特征。
大部分犯罪分子会有意识地抹去一些犯罪痕迹和线索,也有些犯罪分子会故意干扰犯罪现场,还有些犯罪分子会带走被害者并无经济价值的物品,当然还有比较变态的犯罪分子会留下具有个人log的特殊物品。当然还会习惯性地选择相对特定的侵害对象、比较雷同的作案时间或犯罪工具或伪装道具。
如果无法分辨出到底是习惯还是偶然,再或者犯罪者的无意识行为还是蓄意行为,即使找到了重要的线索,也很可能会被遗漏或者失去勘察机会。尤其是特殊嗜好的连环杀手,他们的犯罪手法,往往自己都并不知道存在哪些特殊的习惯行为暴露了自己,因为这些都是在无意识中会受到日常习惯的影响而发生的行为特征。因此,在系列连环案件中,找出犯罪者的行为习惯和规律,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通常,侦查人员会通过追踪犯人习惯形成过程,来对其思维特征进行分析,然后对习惯的发生发展进行预期性判断,从而获得破获案件的机会。
但是应用在刑侦上的识慌术和微表情勘测,也不是不能用在生活中。
因为无论是意识和潜意识,都是人类一种正常的心理活动所表现出来的,是无法被掩盖的,和涂抹掉的,它具有超强的记忆储蓄功能,就像一个巨大无比的储蓄仓,储藏着人生所有的认知和思想感情。如果一件事情你做过,那么你的潜意识也会牢牢将它吸纳在储蓄仓里,帮助你记忆和认知事情,你磨灭不掉,也替换不了。
面部表情研究及犯罪心理学
保罗·艾克曼 [paul Ekman 1934.02.15],美国心理学家,出生于美国华盛顿。主要研究脸部表情辨识、情绪与人际欺骗。1991 年获美国心理学会颁发的杰出科学贡献奖。
他提出不同文化的面部表情都有共通性。他之所以从事这项研究,主要是受到达尔文《人与动物的情绪表达》一书的启发。他一开始是研究西方人和新几内亚原始部落居民的面部表情,他要求受访者辨认各种面部表情的图片,并且要用面部表情来传达自己所认定的情绪状态,结果他发现某些基本情绪(快乐、悲伤、愤怒、厌恶、惊讶和恐惧)的表达在两种文化中都很雷同。
艾克曼和 Friesen 较早地对脸部肌肉群的运动及其对表情的控制作用做了深入研究,开发了面部动作编码系统(Facial Action coding System,FAcS)来描述面部表情。 他们根据人脸的解剖学特点,将其划分成若干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运动单元(AU),并分析了这些运动单元的运动特征及其所控制的主要区域以及与之相关的表情,并给出了大量的照片说明。许多人脸动画系统都基于 FA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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