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考试科目
临床、口腔、公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分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中医: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医师——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着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科学、诊断学基础、医学伦理学、传染病学、卫生法规、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师承和确有专长执业医师——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着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科学、诊断学基础、医学伦理学、传染病学、卫生法规、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具有规定学历执业助理医师——中医基础理论(含中医经典着作内容)、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科学、诊断学基础、医学伦理学、传染病学、卫生法规、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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