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诚深深看了她一眼,沉默不语,不知过了多久,才用仿佛已深思熟虑许久后的语气开口:“你做饭,抵租金。”
白露微愣,只跟平时一样做个饭,就能抵住宿费和伙食费?
这是不是有点太划算了?
不过,如果买菜钱她出,电费她出,好像也勉勉强强算平等互助。
岂料,下一秒萧诚就说:“买菜钱和电费,从三万块扣。”
白露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怀疑是不是魔怔幻听了:“你的意思是,买菜钱和电费都不用我出,全算在欠你的三万块里?我用卖糖炒栗子赚的钱去买菜,等凑够三万块,就把这段时间的买菜钱扣掉,之后再把剩余的钱还给你?”
萧诚微颔首,认可她的理解。
白露愣愣看着他:“我只是做个饭就抵去所有租金,伙食费和住宿费都不用出,那你不是很吃亏?”
而且,她能在这处处盘踞地头蛇的乱世地盘,成功开出销路卖糖炒栗子,多少受惠了些萧诚恶霸威名的庇护。
仅凭她自己,也不是不能卖,但肯定会麻烦不断,没现在这般畅通无阻。
王翠花和温秀云被掀摊子事件,就是最明显的例子,这里的市场不太平。
他竟然这么好说话,不收她租金,还不以任何理由,加收她便利庇护费?
萧诚将白露惊讶疑惑的小表情尽收眼底,神色淡淡开口:“不亏。”
一副土豪大地主不差钱的语气。
白露真的有被震撼到,刚开始跟温秀云合作卖糖炒栗子,她说出五五分利润时,这家伙还看笨小孩一样看她。
觉得她伸脖子出去给别人砍。
怎么现在……她有点觉得……他才是笨小孩……他在伸脖子出来给她砍?
莫不是,因为那一层,没有任何法律效用的无证夫妻关系?
白露觉得有必要澄清一下:“我当时会搬回来你家住,是因为去医院检查收到验孕确诊单,以为自己怀孕了,才收拾东西来你家,约你去和我妈谈……”
“谈彩礼的事。”一说到彩礼,白露就想起原身被李雪兰逼迫来萧诚家,把萧诚约出去,利用孩子威胁他妥协的事。
尽管不是她做的,心里还是有点过意不去,总觉得把萧诚坑惨了。
语气也不禁放软了些:“我知道你不想娶我,当初双方代表吃的那顿证婚饭,你也只是应付走個过场,而且,我们没有领证,算不上真正的夫妻。”
当时原身的年龄未到,领不了结婚证,那顿证婚饭,原身是父母到场,萧诚这边没有亲人,是老胡出的面。
按照国内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不属于夫妻婚姻关系。
1994年2月1日后,国内婚姻法明确规定,不再承认所谓的无证事实婚姻,以夫妻名义同居,只能算同居关系。
不算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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