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空中最亮的星,
能否听清,
那仰望的人,
心底的孤独和叹息……”
《夜空中最亮的星》,逃跑计划12年发行的单曲,前奏一响,浓浓的英伦流行摇滚风,挠一下就起来了。
跟《勇敢的心》一样,这首歌也是流行摇滚风,且都是偏向励志,偏向正能量的歌曲。
唱了一小段,沈浪又先后弹唱了一小段《我的天空》(南征北战)、《海阔天空》(信乐团)、《生如夏花》。
前两首跟《我相信》一样,都是翻唱作品,《我的天空》‘采样’自手稿乐队《halloffame》。
《halloffame》又是‘采样’德文歌曲《Waerstduimmernochhier》。
《海阔天空》(信乐团)则是翻唱自韩文歌《离开我的理由》。
纵观沈浪准备发行的这几首歌,除了《追梦赤子心》、《蓝莲花》、《生如夏花》、《夜空中最亮的心》,剩下几首要么是翻唱,要么存在汉化的影子。
这也是沈浪日后发(抄)歌的思路。
尽可能的薅资本主义羊毛。
当然。
如果有需要,沈浪也不是圣母。
该抄就抄!
几首歌唱罢,陈建添已经改了主意。
虽然只是清唱,虽然没有窥见歌曲全貌,但这种别具一格的音色,外加超高质量的创作能力,以及演唱技巧。
值得让步。
改!
毕竟,沈浪要求的只是词曲著作权,不是录音版权。
给他!
反正大陆这边版权环境很差,版权费几乎等于没有。
“靓仔,你在这等我一会,我马上去改合同。”
说着,陈建添就提起公文包,准备去客房部那里,借用打印机修改合同条款。
“马上就回来!”
“Leslie,等等。”
“嗯?”
陈建添脚步一顿,面露疑惑的看向沈浪。
“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沈浪嘿嘿一笑,用拇指抵住了右手食指。
“咩啊?”
沈浪坦言道:“我想在第七条里加一句话,词曲授权时,必须征得著作权所有人的同意。”
闻言,陈建添略微犹豫,然后便点了点头。
“没问题。”
这一条即使不写进合同,正常情况下也会征求创作人的意见。
“没其他的问题了吧?”
“没了。”
沈浪摊了摊手,再提要求,那就不礼貌了。
版税分成什么的,都是细枝末节。
等他火了之后,即便他不提,陈建添也会主动修改条款。
其实,陈建添是什么想法,沈浪很清楚。
为什么只签两年合同?
一是防止政策变动,签两张唱片,可以随时提桶跑路,并且前期投入会少很多。
合同约束不止是乙方,甲方也得遵守合同。
签了两张专辑,就必须发两张。
二嘛,这家伙也是投机分子。
先发一张专辑试试水,如果艺人火了,或是自己赚钱,或是卖给大型唱片公司都可以。
此前,他对beyond、王霏、黑豹乐队就是这么操作的,beyond的经纪约被他转给了立本amuse公司,黑豹乐队的合约则是转给了湾湾滚石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