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决定了动手,姜新圩就没有再犹豫,先让他们一方失去一个人的战斗力再说。
不过,这次他没有再鲁莽,脚踢的位置和力度只够对方痛晕过去,不至于受太大伤害。
所有的人一下愣住了,市民和混混都不可置信地看着姜新圩:小子,你疯了吧?他们这么多人,你一人也敢对着一群亡命之徒动手?
很快,靠近他们的人一个个惊叫着四处逃跑。
远处的冷兰也看到了这一幕,看到一个混混举着铁棒砸向姜新圩时,担忧的她差点惊吓出声,现在却被姜新圩的动作给惊呆了。
几个老外也是目瞪口呆:“这么厉害?超人吗?”
只有弗兰克尔很镇定,姜新圩展现出来的本事在他看来很正常,如果不是这么厉害,自己国家的黑手党怎么会看中他?
更加确认了姜新圩是黑手党的人,弗兰克尔的心更加纠结,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此时,四个混混却兴奋地朝姜新圩冲了过去。
有人抓起地上的砖头有人从人行道绿化树上扯下护树桩。他们的心意跟旅客的心意差不多:这小子纯粹是找揍,是让大家开心的。
一个脸上有刀疤的混混还很惬意地大叫道:“马逼,这小子竟敢比我们老大还嚣张,捶死他!呵呵,刚才灭了一个傻-逼,又来一个傻-逼,真是太舒服了!”
旁边一个留小辫的混混也叫道:“虎哥,让我先上!”
一个持木棒的混混边冲边大笑:“哈哈,太爽了,老子今天正愁没过瘾呢。”
为首的光头混混也是兴奋地砸吧着嘴,似乎他早就在等待一个有份量的对手出现,好让自己练练筋骨,随便捞点钱花花。
姜新圩真是无语:敢情这些家伙打架上瘾,越闹越开心呢。
面对气焰嚣张的四个混混,他一点也不感到害怕。
穿越之前虽然他是苦钻技术的学霸,但他的前任可是一个从小喜欢打架的混小子,拥有丰富打架经验,善于从敌人中寻找弱点,知道打在敌人哪处地方最让他们痛苦而暂时失去战斗力。即使被混混追上或包围,他都能从容逃脱,还不时递出一拳或踢出一脚,给对方造成一些伤害。
经常锻炼身体的他可不是仅仅跑跑步、压压腿,他练的可是姜家祖传的武术,经过十多年的习武修炼,他身体的柔韧性、灵敏度、爆发力甚至抗打击力都远比常人强得多。
面对比泥鳅还滑的姜新圩,四个混混又气又怒却也无可奈何,只能咬牙忍痛地坚持。
姜新圩趁四个混混在追赶他的时候因为速度不同方向不同而分开,就返身几步冲到那个为首的混混跟前,朝他的脸甩了一个巴掌,笑道:“王巴蛋,你不是狠吗?就这鸟样还称大哥,真是丢脸啊。小子,看到远处的外国人吗?你丫的可是把脸丢到外国去了。”
姜新圩这一巴掌用上了暗劲,一下打飞了为首混混的三颗门牙。
为首混混又羞又怒又痛,眼里冒出一股凶光,突然大叫:“大家上!往死打,捅死他!”
叫喊的同时,他猛地从怀里抽出一把长刀,朝姜新圩当头砍去,一副不把姜新圩砍死决不罢休的架势。
姜新圩轻笑了一下,转身冲向那个瘦小的脏混混,一巴掌甩在对方脑袋上,将对方打退两步后,马上朝另一边跑去。
迎面的是另一个稍文弱的混混,看到姜新圩冲过来,不由胆怯地退了一步。
姜新圩身子猛地一旋,右腿提起,脚背狠狠抽打在这个混混的脖子上。混混被抽到这一腿之后,立即摔到在地,发出咣当一声响,很快就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