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曼这个人很好说话,郝晴天刚提出一同调查,弗里曼便痛快地答应了。
于是,两个人一起去了医院。而当从昏‘迷’中醒来的受伤警卫,对着克劳森的照片语气肯定的说出“就是他”时,弗里曼表现得非常平静。按照程序,弗里曼又反复向那警卫确认,是否肯定是照片上的人干的。得到的结果都一样——“就是他!”
弗里曼向警卫道了声谢,又安排了两名C级赏金猎人负责保护这几个重伤警卫的安全,然后便和郝晴天一起出了病房。
刚一出来,郝晴天立刻问道:“你相信这是克劳森干的?”
“这与我相不相信没有关系!”弗里曼面无表情地回答道:“目前的证据全都证明是克劳森干的,只不过上午在他的家里并没有找到物证,但就凭现在的证据也足够起诉他,而且证明他有罪了。”
“你说的物证是指被偷的东西?”郝晴天立刻又问道。同时,从弗里曼的话中也清楚了这一上午他们都做了哪些事情。
“恩,虽然家里没有,但也可能被他藏到其他地方了,这个还需要调查清楚。”弗里曼回答道。看样子,他已经认准了克劳森就是凶手。
郝晴天冲弗里曼点了点头,虽然他并没有再说什么,但对弗里曼这个人也有了判断。虽然他的笑看起来有些麻木,而且办事死板,但却在积极帮克劳森洗脱罪名。
就像弗里曼所说的一样,其实并不需要什么物证,依靠几名醒过来警卫的证词,还有监控录像拍到的内容以及掉落在现场的证件,就可以让克劳森在监狱里住上一辈子。但弗里曼现在却偏偏执着于“物证”,原因非常简单——找到被偷的东西就更接近真正的凶徒!
两个人刚到停车场的时候,弗里曼的电话响了起来。
通话不到5秒就结束了。
“那个被挟持的警卫回家了,我们过去看看。”弗里曼挂断电话后,立刻对郝晴天道。
于是两个人各自开车,由弗里曼在前面领路,郝晴天跟在后面。只有了20分钟,两个人就来到了凤凰西的居民公寓区。
在接到报案后,弗里曼便接手的调查工作,而寻找被挟持者也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之一。
弗里曼安排了三名D级赏金猎人在这名被挟持的警卫家蹲守。据几名猎人所说,在下午3点的时候,那名警卫毫发无伤地回到了家里看起来并不像受到惊吓,倒是有些神经兮兮的紧张感。
被挟持的警卫名叫安迪,住在公寓楼的612。
弗里曼让三名猎人分别守住正‘门’和后‘门’,然后和郝晴天两个人直奔612。
两个人一路无话,乘电梯上楼,很快到了‘门’前。
弗里曼轻敲了三下房‘门’,“您好,安迪先生,我是凤凰城警察局的,能打开‘门’吗?”弗里曼非常礼貌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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