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当无业游民不是挺好吗?”瑞凡笑道,“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当无业游民。”
乔什白了他一眼:“工作满满当当的人是不会懂得我的痛苦的。”
“不,乔什,我想你并不是因为没有工作而感到痛苦,你是因为没有钱……”
“没错,你说的一点也没错,我的理想就是不用工作每天都有钱花。”乔什叹了口气,“《不羁的天空》对我来说算是难得的好工作了,回洛杉矶以后我又得继续跑工会和剧组,境况不会比现在好上多少。”
乔什心里很清楚,那样的状态大概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除非等到《不羁的天空》上映,他能够在观众和影评人心中留下深刻印象,他恐怕才有机会获得更多工作。
不过乔什也没有太担忧,毕竟最艰难的时刻已经过去了,他至少已经得到了一个成功的机会。比起和他同期的演员,他有上辈子几十年的记忆,有一个助力他奋进的系统,虽然他没法像其他人那样依靠绯闻一次次上头条,但乔什一开始就没有打算采取那种方式,他更欣赏用作品说话的演员。
发了一会呆,助理导演跑来提醒所有的演员拍摄开始,瑞凡拍了拍乔什的肩膀:“慢慢来,别太着急,我这边有合适的角色的话,我会介绍给你的。”
“谢谢你啦,瑞凡。”
“不用客气。”
最后一场戏份,麦克和其他男妓们一起埋葬死去的老鲍勃,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斯科特也正在参加他父亲的葬礼,他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回归了上流社会,彻底脱离了原来的叛逆生活。
乔什黑色大衣搭配浅色领带,梳着名流的发型,神色肃穆地站在草坪上。出色的外表和笔挺的身姿让乔什扮演起上流社会人士时驾轻就熟——老汤姆律师的身份让乔什兄弟几个也有见识到上层社会名流的机会,除此之外,从小接受的教育和家庭环境无疑也让乔什多了一种难得的绅士风范,这种风度在他同龄的男孩子身上很难见到,尤其在好莱坞这片崇尚出名要趁早的地域,多的是高中没毕业就来电影圈打拼的年轻人。
这是剧本中斯科特参加父亲葬礼的一个场景。牧师在他面前念着悼词,他爱的那个女孩站在他身边,但在这个场景中,斯科特却分神了。
他忍不住把视线投向草地的另一边。
在那里,曾经和他一个圈子的男妓们在送别鲍勃,和他这一边庄严肃穆的气氛相比,另一边的气氛却很欢快,男妓们弹着手风琴,唱着民谣,虽然葬礼简单到可怕,但却处处充满着真诚。
乔什看到菲尼克斯捧起一株向日葵,放进鼻间轻轻闻着。
这是瑞凡·菲尼克斯最让乔什佩服的地方,他本人的性格虽然有些温和害羞,但和麦克这个角色并没有太多相似之处,但他总能准确演绎出这个角色的心理,他对爱情的勇敢,他失落之余却依然能让自己快乐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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