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轻轻的吹过,带着些夏日的暑热和湿润。
叶孤城是个早已经习惯了寂寞的人。
他的一生,最重要的事情,似乎就是手中的一柄剑了。
爱剑、练剑、用剑。
剑客本身就是寂寞的,只有这种仿佛与人世隔绝的孤独、寂寞,抛却了“人”的那一切,尘世间所有的欢乐,仿佛都和他无缘一般,只有如此,才能真正的悟得剑之“道”。
他还清楚的记得,杭州城外的小茶肆中,霜晴面对“闪电刀”洪涛时,那令人惊艳绚烂夺目的一剑。
霜晴很漂亮,可是,在叶孤城的眼里,她手中的剑,却远比她的人更令人惊艳。
那双适合用剑的手,只是让叶孤城下意识的想要去注视一下。
她说,她学的是剑舞,所以她绝不和他比剑。叶孤城当然不会纠缠不清,即使那是一个会让人极其惊艳的难得的对手。
那一剑的光彩和风华,却最终让叶孤城深深的记住了陆霜晴这个人。
叶孤城静静的看着掌心这支精致小巧的银簪,良久,还是轻轻的合上了手指,银簪瞬间从他掌心消失,却是妥善将其收好了……
霜晴从叶孤城身边离开后,请店里的伙计带着找到了正躲在阴凉处,舒服的嚼饴糖的踏炎乌骓。
——它嘴里的饴糖已经是最后几块了。
霜晴上楼前扔给它的那一包糖,现在,只剩下一包糖纸被仍在了地上,还被踏炎乌骓用毛皮发亮的前腿踩了好几下……
“一次吃这么多,你也不怕吃坏了牙……”霜晴走过去,有些无奈的拍了拍踏炎乌骓的头,然后将之前茶楼里的伙计拴在旁边柱子上的缰绳全部轻轻的解开。
踏炎乌骓用前脚踢了踢地上的土,那包糖纸已经快被它反复的踩碎了。
“我们走吧!”霜晴牵着缰绳,对着踏炎乌骓回头一笑,有些自嘲道的笑道:“本来只是偶遇后上楼喝了杯茶,结果最后反到被泼了一身的茶水……虽然时间还早,不过我得回去客栈换一身衣服了!”
自己弄丢了一支花纹素银簪子。
霜晴是回到客栈,将被茶水泼了一身的墨韵青髓长裙换下来,转而随便换了一身紫色的思无邪套装之后,才发现的。
霜晴把客栈桌子上的茶杯和茶壶挪到了一边,披散着一头宛若流泉的墨色长发,坐在椅子上盯着桌上那一套的簪子,单手托腮,重新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数了一遍,确信自己是真的弄丢了一支大约一寸半长的花纹素银簪子。那只簪子,早上梳头发的时候,明明还在的……
霜晴仔细回想了一下今天早上从客栈里出去之后发生的所有事情,最后有些纠结的发现,自己去过的,都是人多的地方,簪子既然已经丢在了外面,想要再找回来,不能说毫无可能,不过希望的确是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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