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格莱是个不爱把人往坏处想的好好先生,即便是他这样的性格,在韦翰自大学退学之后,二人尚算头一次见面,心思细腻的宾格莱也觉得韦翰的眼神很不对劲。如果从前他只是纵情声色,那么如今的韦翰,眼神就像恶犬一样,但他要的可不是肉骨头,他要的是自己从前朋友的命。
他开始担心起达西的安危来,绅士之间的决斗是为了荣誉而战,但如果你挑选的对手根本不在乎荣誉呢?宾格莱原本被邀请做裁判之时就不赞成达西参加决斗,但他向来以达西马首是瞻,不能说出非常强有力的反对理由来,难道说韦翰是道德败坏的人渣会弄脏达西的剑?
不不,宾格莱不是这种人。
决斗这种事情,除非真的是血海深仇,双方总会在冲动之后留点儿余地,那么最后不至于下不了台,兼且还能留着命。决斗的伤亡率如此高,也和医疗条件落后有关系。乔治三世在位五十多年,有近两百起决斗,百分之二十的人因此死亡,受伤近百人,重伤占了大半。
致死致残的可能如此之高,导致决斗双方有时候甚至不上子弹,顺理成章握手言和。达西是想真的来上一场,又不想韦翰侥幸取胜,才会选择用剑。另一方面韦翰最开始接受达西的挑战可能是因为骑虎难下,但是如今他已经想通了,何不顺理成章取了达西性命呢?
这场决斗明明没有火药味,却已经透出血腥来。宾格莱或许还在想着如何让双方找个台阶下来,决斗的当事者两人却早已是不死不休的结局。
宾格莱还想极力挽回一下可能的伤亡:“我建议只要一方受伤,决斗就终止。”
一般决斗有三种终止信号,一方受伤、一方受重伤或者一方受致命伤,通常火器决斗会比较快速,双方互射直到一方倒下,每人不超过三次,否则就过于血腥了。如果选择火器,韦翰作为被挑战者,有优先动手的权力,但他不敢拿自己的准头和生命做赌注。
用剑决斗,时间会比较漫长,但是致命的机会不大。
达西毫不犹豫地表示:“我选择致命伤。”
他是真要置韦翰于死地。
韦翰显然也没有想到达西这样坚决,他自己不见得好心,却很了解达西心里那种可笑可叹的荣誉感,这才是达西致命的关键所在,因为他不会下黑手。这位朋友和敌人都承认的真正的绅士,现在正表示一定要杀死自己呢,韦翰想,但只要他一天抱着那些可笑的道德感和无谓的坚持,就会拿自己没办法。
“哦,达西,”韦翰挖苦他:“你就这样对待你一起长大的朋友?”
达西却示意菲兹威廉把剑递给自己:“我不记得我的朋友之中有你这样的人渣。”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韦翰不甘示弱:“动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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