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媚以为,只要女人能给男人生了孩子,才算彻底抓牢了这个男人。
以前,叶明媚最想跟燕春来生孩子,那时候她是真心爱着丈夫的。
现在她不再有那天真的想法了:哪怕她浪子回头,重新做人,无限度的去爱燕春来,給他生个孩子,她也不会得到好下场。
燕春来比任何人都自私,他实在无法接受叶明媚曾经背叛的现实,就算她給他生了孩子,也不会改变哪怕丝毫对她的心态。
说不定,还会送她母子俩一起上路--出身大豪门中的世家公子,从来都没有把亲情当回事,就跟封建社会中的那些皇族一样,在争权夺位成功后,先杀的不正是他那些兄弟吗?
陆宁不同。
他或许没有燕春来那种迷人的男人绅士风度,只是个混迹江湖的小流氓,可他重感情,更重亲情。
这一点,从他为了叶明媚连夜去找筛子,就能看得出。
别忘了他对叶明媚可是没有丝毫好感的,这样卖力地为她解决问题,还不是因为是他睡了她?
俩人仅仅是发生了那种不正常的关系,双方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的感情,完全是‘性’上红果果的需要,都能这样帮她了,那么要是再给他生个孩子呢?
叶明媚觉得,假如她真给陆宁生个孩子,那么以后不管遇到任何的难题,陆宁都会付出包括他生命在内的任何代价,去替她排忧解难。
这,就足够让叶明媚满意了。
燕春来家燕太太这个身份,可以为叶明媚提供她习惯了的优越生活,陆宁儿子母亲的事实,又能让陆宁为保护她的绝对安全,而全力以赴--就是叶明媚当前最大的目标了。
像叶明媚这种女人,一旦有了明确的目标,那么她就会竭力去完成。
所以呢,叶明媚重新成为燕太太后,并没有马上回明珠,而是留在了唐王,做最让陆宁欣赏的事:帮他实现他曾经承诺过的诺言。
不得不说,叶明媚这一步棋走的还是相当正确的。
尤其是为了表明自己很看重陆宁的事业,她更是亲自住在工地上。
住在工地上一来是铁定会获得陆宁的好感,二来则是不用跟秦小冰在一起。
昔日高高在上的燕太太,实在不习惯寄人篱下,看人眼色。
说实话,刚来到工地上时,叶明媚还是很烦的:烦着简陋的住宿,烦机器轰鸣所发出的噪音,更烦那些泥腿子大汗白流干活时散发出的汗臭味。
不过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讨好陆宁,叶明媚忍了。
忍过之后,叶明媚才忽然发现,她竟然慢慢喜欢上了当前这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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