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实习医生真得很想给陆宁好好检查一遍:心、肝肾啥的。
如果这家伙再有车有房的话,那么給他检查一辈子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让她很失望的是,在检查完血压、心脏后,这家伙就一脸失魂落魄的走了。
临走时,还傻子似的喃喃着:“我正常了?我正常了?”
难道他希望身体不正常吗?
早知道这样的话,刚才我真该撒谎骗他,说他是高血压,心率过快到都两百五十下了--等陆先生孤独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内后,小姑娘忽然无比的后悔。
“我正常了,草,我有生命迹象了?”
走出县城医院后,站在街头上看着穿梭不息的车辆,脚步匆匆的行人,再看看冉冉升起的太阳,陆宁笑了。
就像个蒙娜丽莎那样的笑了,笑容很神秘。
神秘的,其实就是诡异的。
不过陆宁才不在乎这些,只在乎他能在医疗设备下的检验下,有了生命迹象。
诚然,没有生命迹象的人,去偷个东西时,无法被热像仪发现,更能吓人一大跳,说不定还能凭此来发家致富(收钱让科学家研究自己的怪异身体),但这些跟陆宁想变成一个正常人的迫切,压根没法比。
只要能变成一个正常人,他宁肯变成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当然了,别人不能欺负他;在他心情不爽时,想揍谁就揍谁;想花钱时,送钱的人得排着队。
“嘿嘿,老子失忆后,跟陈、岳婉晨睡了一觉,好了。昨晚参悟了一个晚上的石鱼,身体就有了仪器能检测出的生命迹象。现在,就剩下刀枪不入这个臭毛病了。老天爷,你啥时候发发慈悲,决定永远别收回去?话说,被人砍一刀却屁事也没有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陆宁对着太阳,傻笑了足有五分钟,终于发现行人都用看傻瓜似的眼神看他了,这才晃了晃有些发僵的脖子,吹着口哨调头走了。
“我决定了。”
吃饱喝足的格林德刚迎上来,陆宁劈头就说出了这句话。
光头老外脸色一白,脱口问道:“中午要吃炖土豆?”
“不。”
“这就好,吓死我了。”
“我要种土豆。”
“宁哥,你还是把我吓死吧!”
听格林德惨叫一声后,陆宁轻蔑的笑了笑说:“死人,可不会干活的。”
不管是格林德,还是毛驴,都对陆宁忽然要在土豆老坟前开辟一块土豆地,并在这儿守墓无限期的决定,感到异常的愤怒,还有纳闷。
可没办法,陆宁怎么说,他们就得怎么听。
谁让人家才是老大来着?
当小弟,就得有当小弟的觉悟,哪怕自己累的大汗白流(拿着农具翻土),老大却躺在枯草中跟毛驴‘卿卿我我’,格林德除了狠狠向手里吐口吐沫继续干之外,压根没有任何反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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