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肯定会被你气的把手机砸了。”
陆宁抬手,抓住了商御卿不断拍打他腿子的右手,皱眉说道:“别装了。这要是传出去,会影响我形象的。”
“狗屁的形象,你好像从来都没有过形象好不好?”
商御卿翻身坐了起来,冷笑道:“我知道,你现在特看不起我,觉得我就是那十足不要脸的贱女人。你能乖乖的听话跟我上炕,那是因为我能带你混进酒会上,接触到马修那个死老头子,帮你偷东西。”
“行,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们之间也没啥感情,就是交易。”
陆宁被她的蛮不讲理,给说的有些生气,抬脚下地快步走进了浴室内。
“交易?呵呵,听上去好特么耳熟的样子。”
商御卿望着被砰的一声关上的房门,呆愣片刻才傻笑了声,喃喃说道:“你错了,这才不是交易,我是真得喜欢你--我这样跟你说话,故意主动犯贱,只想彰显跟楚词的与众不同罢了。”
尽管商御卿凭着一部《光速杀手》,已经跻身国际一线影星行列,可她骨子里还是存着乡下孩子才有的自卑。
这种自卑,让她每当想到宋楚词也喜欢陆宁时,就会心疼的要命。
觉得在某些先天性条件上,她始终比不上宋楚词,没资格跟人家争抢陆宁。
在她看来,就算她在说话时把嗓音腻出水来,也比不上宋楚词那种与生俱来的温柔,所以才决定‘另辟捷径’,想以这种反复无常的举动,来给陆宁留下深刻的印象。
哪怕只能留下讨厌。
但只要能够让陆宁牢牢记住她,她就心满意足了。
爱情,总是能让人变傻。
现在的商御卿,并没有意识到她已经改变了太多。
她已经是个国际大影星了,想跟某个男人玩浪漫时,都不需要用这么另类的方式,只需伸出白生生的小手指头,轻轻一勾,男人就会匍匐在地上,舔她的脚趾头的。
她冲他勾了勾好看的小手指头时,刚洗澡出来的陆宁却撇了撇嘴,屁都不放一个的,坐到旁边沙发上吸烟去了。
唉,没办法,谁让她在对陆先生勾勾小手指头前,没有摆出一副不可侵犯的冰清玉洁样子,而是化身一个春风荡漾的女人呢?
这个男人啊,只要彻底得到了一个女人,才不在乎她现在有多么高傲。
“切,怂鬼。”
商御卿也撇了撇嘴,也没用毯子包着身子,就这样甩着两条白花花的腿子,扭着小蛮腰赤脚走进了浴室内。
半小时后,她才开门探出脑袋,问玩手机的陆宁:“嗨,怂鬼,你说我今晚穿什么衣服呢?”
陆宁依旧看着手机,头也不抬的回答:“能不能不穿衣服?”
“行!”
商御卿咬牙切齿,恨恨的说:“只要你愿意,我就光着屁股去参加酒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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