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该怎么说?”
“你就实话实说好了。”
“嗯,可那混蛋啊--他才不会可怜我,心疼我,只会幸灾乐祸的讽刺我。”
商御卿呵呵笑了下,轻声说:“我跟你说啊,别看你把我当做宝那样,其实我在那个混蛋眼里,连他身边那条狗子都比不上的。人家要是敢踢他那条狗子一脚,他就能跟人拼命。人家要是欺负我,呵呵,他只会在旁边看戏的。”
“那,你还想去死吗?”
欧特赶紧抓住机会问道。
“去啊。”
“他会笑话你的。”
“哼哼,他敢笑话我,我就打掉他满嘴的牙!”
“你--”
欧特忽然发现,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欧特,你回去吧。我知道,你这样做也是被迫的,你也没办法。因为,你终究不是那个混蛋,谁敢欺负他的人,他就挽袖子揍人,才不管后果怎么样。”
商御卿停住脚步,头也不回的说:“哦,对了,谢谢你在这一年多来的关心。如果真有来生的话,我希望--我们从没有认识过。”
“商!”
欧特无比的痛苦,抬手抓住商御卿的肩膀,正要再做最后一次努力时,就听人在背后说:“我真纳闷,像你这种极力去劝自己女人陪人睡觉的男人,咋就还有脸活着。”
“谁?”
欧特猛地回头,俊朗的脸儿攸地狰狞起来。
商御卿可以用这种话来打击他,但别人--剧组幕后大老板也可以,但别人休想,真以为欧特帅哥,是那种好欺负的男人啊?
话说那身踺子肉,可不是用来让女人痴迷的,还是揍人的最大依仗。
“谁--”
几乎是跟欧特同一时间,问出这个字的商御卿,却像被雷劈了一下那样,所有的神经绷紧,所有的细胞,就欢快的呐喊起来:是他,是他是他就是他!
他,来了。
有人说,尘世间有一种声音,能让你到死也无法忘记。
那就是母亲的声音。
不过,当母亲搬着个小马扎,领着你儿子去外面晒太阳后,你就只记得一个声音了:初恋的声音。
陆宁,就是商御卿的初恋。
别看她在提起他、想到他时,都会因为他的肮脏、卑鄙无牙而恨的牙根痒,可毫无疑问的是:不管她嫁给谁,又是跟谁幸福的白头到老,临闭眼撒手人寰的那一刻,也不会忘记他的声音。
他,不是死了吗?
怎么会来这儿了?
难道,老天爷可怜我,才特意派他来阳间,带我去他那个世界?
全身都在发颤的商御卿,极其艰难的转过身时,就看到一个家伙,正一拳狠狠揍在欧特的脸上。
那么强壮的欧特哦,满身都是坟起的腱子肉,好像砍上一刀,也能把刀刃崩个豁子似的欧特哦,现在却像稻草人那样,被人一拳打飞了出去,足足四五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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