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死了御卿姐的欧特,自然是狂喜着连连点头,好像小鸡啄米似的。
只是让他有些郁闷的是:御卿姐虽然正式答应了他,可到现在为止,他除了能牵牵她的小手外,别说是抱着上炕了,就是亲个小嘴儿都不行。
欧特很明白,商御卿这么古板,还是因为没有完全信任他。
说白了,就是还没有彻底的爱上她,要想抱得美人归,必须还得努力。
但就在欧特先生百般努力时,命运又给他开了个大大的玩笑:剧组幕后大老板,竟然在前天通知商御卿,让她明晚参加一场名流宴会,陪一个叫马修的老头子。
人家说的很含蓄,很客气,其实就是把商御卿当做了一个为达到某种目的的筹码,让她陪马修睡一晚。
相当然的,俩人在得到通知后都异常愤怒。
要不是欧特拦住,性格火爆的御卿姐,铁定会拿着刀子去找某老板,二话不说的給他来个透心凉:尼玛,真以为姐姐我是那种‘富贵能淫’的女星呢,我就是不当演员了,也不能去干这种事儿!
商御卿的反应,早就在某老板的意料之中。
人家才懒得跟她面对面的谈条件,只是派了个律师,拿出签约合同指着其中一条给她看:自签约之日起,她有责任也有义务,听从剧组安排,包括私生活。
那时候,律师是这样解释的:我们一旦把你培养成国际巨星,肯定得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为了能获得更大的收获,你必须得懂得在私生活上检点一些,千万别闹出什么绯闻,来破坏公司全力为你打造的正面形象。
对这一条,商御卿当然不会拒绝。
本来嘛,御卿姐就是很正派的女子,才不会因为自己地位提高了,有钱了,就去包少爷来潇洒呢。
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就在她万般愤怒的拒绝时,律师却又这样跟她解释那一条了:为了投资方的利益,让你去陪马修先生睡觉,也是私生活,你必须得听从安排。
哦,不听啊?
那好,我们都是文明人,现在是个法制社会,那就按照合同上来办吧。
你不听剧组的安排,那就是违约,我们有权把你告上法庭,让你拿巨额赔偿。
所谓的巨额赔偿,别说是对商御卿了,就算对任何人都是个天文数字。
她不但得把这一年多的所得都拿出来,还得再去夜总会干八百年的小姐,外带不能休息的,才能还清。
商御卿傻了。
她的男朋友欧特也傻了。
再然后,剧组就有人找到欧特,让他去劝说商御卿:嗨,不就是陪个老头子睡一觉嘛,反正女人本来就是陪男人睡觉的,只要你们不说,我们不说,有谁知道啊?
事后,你继续当你的明星,挣你的美金,来享受这个花花世界,我们也能给大老板交差,岂不是两全其美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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