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关系,哪个娘们会守着外人跟男人?
“对不起,我失忆了,真记不起你们是谁了。”
陆宁一脸抱歉的说道。
“你、你怎么就失忆了呢?”
老板娘轻轻咬了下嘴唇,喃喃说出这句话后,却又噗嗤一声娇笑:“不过失忆了也好,最前起码比失去小命要强无数倍了。”
“你们,知道我以前做过那些事吗?”
陆宁抬手擦了擦嘴角,看了眼卡秋莎,又说:“我妻子,她也不知道我不在南韩打渔后的那几年,去哪儿混了。”
“你在南韩打过渔?我嚓,你有没有搞错,你会去那鬼地方打渔,你--”
听陆宁自称说在南韩当过渔夫后,野兽就觉得比听到母鸡生了个小花狗还要奇怪:特么的,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最讨厌的就是那个宣称整个世界都是他家的国度啊,怎么可能会去那边打渔!
“咳!”
老板娘的一声咳嗽,打断了野兽的话,看着卡秋莎问陆宁:“她是你媳妇?”
野兽虽然智商很高,但在遇到男女之事时,他终究比不上心思缜密的老板娘。
陆宁说他失忆了,却说他此前在南韩当过渔夫来着--那么很明显,他知道的那些事,都是他媳妇跟他说过的。
说白了,就是欺骗他,隐瞒了他的真实过去,所以才能成为他媳妇。
这小公主的运气还真好,上帝怎么就不让老娘抢先遇到陆宁呢,那样我也可以跟他说,我们以前是恩爱的两口子了。
唉--老板娘内心幽幽叹了口气时,就看到卡秋莎的双眸中,浮上一抹感激之色(在感谢她帮忙打断野兽的问话呢),轻声说:“是的,我们已经成婚两个多月了。”
说着,卡秋莎偷偷看了眼陆宁。
陆宁神色淡然,没有一丝怀疑的异象。
可她心里,却隐隐感觉出了一丝不妙:她的男人,才不是个傻瓜,铁定看出事儿来了,只是碍于有外人在,不方便说什么罢了。
“唉,真遗憾啊,你们成婚时,我们没有参加你们的婚礼。”
老板娘很遗憾的摇了摇头,有很真诚的说:“妹子,早知道你是我的弟妹,就算拿刀杀了我,我们也不会帮那些美国佬来对付你的,还请你原谅--来,我扶你起来。不过说实在的,你找的那些佣兵,可真不咋样,还想打你的主意。”
女人的唧唧歪歪声中,已经做了两件事:第一,自然是帮卡秋莎揉揉被撞疼了的小心肝。
第二,则是决定利用小山柞木反噬雇主的事实,来大肆宣传、打击猛虎军团,让他们彻底失去撼动山狼军团的能力,随风飘零:再牛比的雇佣军团,却反噬雇主,谁还敢雇佣?
“好了妹子,我兄弟说的没错,你只要坐在这儿休息片刻,很快就能恢复的。嗯,今晚我还有别的事儿要做,就不打搅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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