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亲吻的味道?
当不知今昔是何年的宋大小姐,终于从某种幸福的晕眩中清醒过来时,才发现亲吻的味道原来这样美妙,全身的血液几乎都在,所有的细胞都像打了鸡血那样,疯狂呐喊着要,要,切克闹--
她也想要,想把这种从没有经过的幸福晕眩感留住。
不过,就在她本能的做出扭腰等动作时,却猛地感觉的一只魔掌,已经顺着她的衣襟下摆伸了进去--那么冰凉,刺骨,一下子赶跑了所有的幸福。
让她猛地闭眼,用尽全身的力气,尖声叫道:“滚!”
陆先生很听话。
在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心虚时。
可能是被宋楚词这声尖叫给吓住了,马上就从她身上滚了下来,装作很受伤的样子,抬手拍着心口:“嚯嚯,我可告诉你啊,你夺走了我今天的初吻,你要为我负责--啊哟!”
正当陆某人要施展不要脸神功,来胡搅蛮缠掩饰他刚才的非礼行为时,宋楚词就像一头小兽那样,猛地拽过他的左手手腕,张嘴咬了下去。
老天爷可以作证,宋楚词以前在西餐厅吃七分熟的牛排时,都没有这样用力咬过,现在她几乎用上了牙关所有咬合力。
就算跟不上毛驴,可直接咬出血来,还是没问题的。
我咬死你这个混蛋!
宋楚词在用力咬下去时,心中只有这一个念头。
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不过,当某人臭烘烘的鲜血淌在她嘴里时--那种让她心悸的熟悉味道,却攸地从灵魂深处腾起:当初在罗布泊,她快要渴死时,就曾经尝过这种甘露般的味道,甜甜的,咸咸的。
脑海中,也相应的出现了这样一副画面:连绵起伏的沙漠中,一对绝望的青年男女,在沙尘暴过后被埋了大半截,因为极度缺水,他们已经筋疲力尽,尤其是女孩子,已经是弥留状态,喃喃的说要喝水。
哪儿有水?
脸色苍白的男人,睁大茫然的眼睛四处扫视片刻,拿起了一块尖锐的石头,割破了手腕……唯有用力挤压,仿佛快要凝固的鲜血,才滴落在女孩子的嘴里。
熟悉的鲜血味道,就像一针催泪剂那样,一下子让宋楚词泪流满面,松开了嘴巴,慢慢抬起头,泪眼模糊的看着陆宁。
陆宁很生气,骂道:“宋脑残,你也太狠毒,无耻些了吧?啃我啃的这样狠,我还没有找你算账,你倒是先猫哭耗子假惺惺的掉眼泪--嚓,你又发啥疯!”
宋脑残再次把陆宁扑倒在地上,带血的嘴唇,疯了般的印在他脸上,还主动拿起他的手,往自己衣服里塞,嘴里叫着:“想要,就要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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