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口酒,山羊继续说:“老弟,你得罪这样的女人,以后睡觉都得小心些了。”
陆宁笑了:“你说,如果叶明媚跟花小妖碰上的话,会有什么结果?”
山羊愣了下,随即明白了过来,竖起了大拇指,满脸钦佩的神色:“你牛!花小妖虽然厉害,可势力主要在国外。叶明媚却是不折不扣的地头蛇,她俩要是火并起来,还真不好说谁输谁赢!”
“不过,你能有这想法,也证明你够卑鄙。”
山羊拿起酒瓶子,给陆宁满上酒:“来,为了卑鄙,干杯!”
“我喜欢卑鄙。”
陆宁动作潇洒的,跟山羊碰了下杯子。
自从陆宁亲了花小妖一下后,就变成了她的‘禁脔’,任何敢跟他有那关系的女人,结果都是个死。
七个女人的惨死,已经证明花小妖不是在开玩笑了。
假如陆宁能把叶明媚给睡了--那么,她就成了花小妖必杀的女人。
到时候,只需提前向叶明媚透露一些消息,让她意识到自己有多危险,她肯定不会坐以待毙,势必会占据主场之利,跟花小妖拼个你死我活。
无论结果怎么样,对陆宁都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
这绝对是‘一枪两只鸟’之计,虽说卑鄙了些。
可陆先生说了,他喜欢卑鄙。
不过依山羊对陆宁的了解,出现这种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原因很简单:陆宁是骄傲的人。
或者说,是个骄傲的混蛋。
他或许真会睡了叶明媚,却绝不会是为了挑拨花小妖来杀她。
就像他其实只要狠下心来,花小妖有一百条命,也早就没了那样。
一个骄傲的混蛋,说出那样的话,只是为了跟老朋友开个玩笑,找个碰杯的理由罢了。
果然,一杯酒下肚后,陆宁就转移了话题:“我这次来明珠找你(其实,他找山羊只是顺道,主要是为了送林二回家),是想跟你说,我准备做生意了。”
山羊翻了个白眼,问道:“什么生意挣钱,能比得上你的老本行更快?”
“我要做个良民。”
“好吧,我就当你在说实话。”
“做物流生意,国际物流。”
陆宁就把他‘拆借’花小妖三千万美金,跟神通快递合作搞物流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你觉得我这主意怎么样?感兴趣的话,你也可以入股。”
“听起来很吸引人。”
山羊想了想,问道:“我能占多少股?”
“不会超过百分之十,无论你出多少钱,找多少关系。”
陆宁的回答很干脆。
爱财如命的山羊,马上就勃然大怒,张嘴刚要反驳,陆宁又说话了:“而且,无论有多少分红,你都不会得到一毛钱。”
山羊实在无法忍耐,猛地一拍桌子,抬手指着陆宁,气的嘴皮子直哆嗦,都说不出话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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