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舞儿也很聪明,看到陆宁登上那辆车后,马上就带着毛驴从悍马中下来了。
在罗布泊内拥有过一场篝火晚会后,林舞儿相信,别说是宁耀酒店唐王店的总经理(她是认识史密斯的)忽然出现在这儿,向宁哥大献殷勤了,就算忽然有人跟她说,陆宁是沙特王室流落在外的王子,她也不会感到惊讶。
更不会去管。
因为她现在可以确定,无论陆宁的身份有多么神秘,只要能始终把她当兄弟,就已经足够了。
谁,还没有一点秘密呢?
就像林二哥,明明已经暴露了她是女儿身,不也是腆着脸的装爷们?
郑爷爷早在几百年前就说过了:这个做人啊,最要紧的就是懂得难得糊涂。
“你在车里等,我还有点事。”
林舞儿刚上车,陆宁又对她说。
林舞儿眉头皱了下,不满的问道:“还有啥事,这么墨迹……”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一辆乌黑的大鳖壳子轿车,迎面缓缓驶了过来,停在了对面路边。
车子刚停下,贴着黑膜的车窗就落下一块,露出了一张妖媚到极点,也淡然到极点的脸。
林舞儿从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脸蛋:那双眸子里,明明带着孩子才有的稚气,可为什么那张脸,却偏偏要比尘世间最盛开的牡丹花,还要成熟?
清纯的妖媚,才是最迷人的。
这样一张脸,林舞儿仅仅看了一眼,就迷失在了那种说不出的美丽当中,竟然没有察觉到陆宁在下车时,轻轻拍了拍她胳膊,只顾着去看那张脸。
很可惜,车窗玻璃很快就升起,那张脸消失了。
在那张脸消失后,林舞儿心中攸地空荡荡起来,好像失去了什么珍贵的东西,这才发现陆宁已经拉开了那辆车的车门,钻了进去。
陆宁刚关上车门,车子就缓缓向前驶去。
林舞儿也慢慢回头,盯着那辆逐渐远去的车子,紧紧攥起双拳时,丝毫没有察觉到她的脸色,已经变的很苍白,眼眸中也浮上浓浓的伤情。
这一刻,她忽然感到那样的疲倦。
竟然无比的迫切希望,用最快的速度赶回明珠,从此再也不见任何男人。
包括毛驴。
驴哥明显感受到了二哥的忽然改变,不安的锥锥叫了两声,从后面跳到了前面驾驶座上,用嘴巴叼住了她的衣袖,轻轻扯动着。
看着毛驴,林武呆愣片刻后,才忽而嫣然一笑:“你知道的太多了……”
驴哥立马松嘴,警惕的看着二哥。
看来,毛驴很清楚这句话代表着啥意思:一般来说,知道太多的,无论是人还是狗子,都不能活太久的。
不过很明显,花小妖就是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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