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谁喜欢去死的,野狼也不愿意,就仿佛它们顺风嗅到宋天问的身体气息后,就从中嗅到了剧毒的滋味,跟了一段路后就消失了。
短短的两天一个晚上的时间,宋天问不吃不喝不休息,好像永不疲倦,就靠着一双脚就能走出沙漠,横跨外蒙走去俄罗斯的卡门地区森林中,长眠于陈婉约身边,却不知道当今天的太阳落下时,他的头发已经全部白了。
他终究是人,不是鬼更不是神,在爬上一个沙丘时,一阵风就吹倒了他,让他顺着沙梁滚了下去。
“唉,如果就这样死去,该多好?”
滚到沙丘下面后,宋天问轻轻叹了口气,双手撑地坐了起来,正要继续前行,然后就看到一个人,手里拿着把快刀,从一个睡袋中爬了出来。
这是个年轻的男人,长相很是斯文英俊,只是那双在星辰下的眼睛,却闪着妖异的荧光色。
年轻人刚洗过澡,头发还湿漉漉的,宋天问能隐隐听到沙丘对面有水声传来,那边估计有一条河。
“你是谁?”
年轻人走了过来,长刀藏在了身后,脸上带着儒雅的笑。
宋天问也笑了,仿佛佛祖涅盘前才醒悟到了什么真谛那样,盘膝坐好喃喃说道:“千山万水,都在一线间,只要两颗心彼此守候,又何必在乎死在何方,阳间还是阴界?”
“你在说什么?”
年轻人走到宋天问面前一米半的地方,微微俯身看着他,再次问道:“你是谁?怎么会来这儿了?就你一个人吗?”
“你是张良华。”
宋天问没有回答那年轻人的问题,抬头看着他,神色从容:“我曾经暗中跟踪过你几次,知道你是处心积虑才接近宋楚词,最终成为神通快递集团第一副总的。不过,就在你准备大展雄心要吞并她的产业时,却被夫人选拔成了三人组合中的天人。”
张良华大惊失色,迅速后退两步,霍然转身四下里看去。
他没有发现第三个人的踪迹,正犹豫着是不是要爬上沙丘去看看时,宋天问又说话了:“不用搜寻了,就我一个人。而且,我好像很久都没吃饭休息了。现在能不能站起来都是个问题了,所以你不用怕我。”
“是吗?呵呵。”
张良华这才笑了笑,再次走到宋天问面前,握着长刀的右手攥的更紧了。
这把长刀,是他从古羌县重金购置的,据卖刀的商家说,此乃天下神兵是也,杀神斩鬼的不在话下--商家的牛比,张良华当然不会听,不过却能看出这把刀砍人脑袋是没问题的。
于是,他在心甘情愿被商家狠狠讹诈过后,用这把杀神斩鬼的快刀,斩下了商店老板的脑袋:嗯,确实很锋利,在砍人脑袋时,几乎没有太大的阻力。
“我是宋天问,你应该听说过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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