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武不想被怪兽吞下,就像得了好处的那个警务人员,真心告诉他说:这时候去罗布泊内,跟寻死没有啥区别。
车轮下,就是公路的尽头。
前面,已经是戈壁滩,一望无垠,好像洪荒世纪的野外,死沉沉,却偏偏有邪恶的东西存在。
咕噔一声,林武盯着前面呆了半晌后,才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低声问毛驴:“你说,我们非得进去吗?”
在二哥停下车子,望着前面发呆时,毛驴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
很明显,毛驴没有责怪二哥胆小。
对毛驴来说,二哥能够单独驾车,狂奔两天两夜,把它送到离大哥最近的地方来,它就已经很满足了。
实在没必要,拖着二哥一起去面对死亡。
二哥只是大哥从街上捡回来的兄弟罢了,短短相处几个月后,依着人类感情的增进速度,他们实在没有同生共死的必要。
毛驴就不一样了。
大哥在,它在。
陆宁死——它不会告诉任何人,它会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去追随大哥,就像当二哥征求它的意见时,它只是伸出舌头,在二哥的手上舔了一下,接着就用爪子打开车门,毫不犹豫的跳了下来。
毛驴会开车门,就像它能抬腿撒尿那样简单。
必要时,它能按照大哥的意思,做出恶心美女的动作。
开车门,特么的算个鸟!
“毛驴,你要去做什么!?”
看到毛驴一声不吭的跳下车后,林武愣了下,接着也跳了下来。
毛驴没有回答。
有些话,实在没必要说出来。
矫情。
回头看了二哥一眼,毛驴就先前冲去,用最快的速度,很快就消失在了汽车灯光线中。
毛驴扭头回望那一眼时,林武又看到了让他心悸的血红。
那两团鬼火般的血红,一下子刺激到了林武,让他在心悸的同时,也涌起了万丈豪情:千里迢迢我跑来这儿干嘛了?
不就是为了找陆宁?
是,他不是我的什么人,最多勉强算是个哥们,家人。
可如果在他遇到未知危险,我却在危险边缘袖手旁观的话,那么我下半辈子都无法原谅自己,没脸去见毛驴。
对,我去,是因为我不能让毛驴自己去。
它再怎么出色,终究是一条贱狗。
一条看不起的人的贱狗罢了!
卧槽,被一条贱狗看不起,还不如去死了呢!
林武恨恨的骂着。
其实他也不知道是在骂毛驴,还是在骂陆宁。
或者说,他是在骂自己,骂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蠢,竟然被一条贱狗对人的深情所打动,竟然忘不掉那个姓陆的人!!
砰的一声,林武关上了车门,启动车子呼啸着冲进了戈壁滩内。
很快,他就看到了毛驴。
毛驴走的很潇洒,走走停停,鼻子不时在地上嗅一下。
“给我滚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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