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媳妇没看到老四叔拎着鞋盒子回家,反倒是左手手腕上光秃秃的了,能不勃然大怒,能不拿着鸡毛摊子追杀,发誓要把他揍成狗肉之酱吗?
幸亏老四跑得快,在跑出大门时更是及时挂上了锁头,让那小泼妇在家跳着脚的骂吧,反正骂又不能让四叔少一块肉,至于她说要勾搭别的男人,送他一顶大大的绿帽子--靠,男人瞎了眼,才会招惹这种母老虎呢!
一整天都没吃饭的老四,肚子咕噜咕噜叫着,垂头丧气的刚走过陆家胡同,就被刚下车的陆宁喊住了,问他去哪儿。
虽说老四与陆宁不是很熟悉,但怎么着也是那么多年的街坊了,也算是自己人了--你有懊恼的心事时,会不会对自己人说说?
四叔就会。
陆宁也算个有良心的,听老四说完后,马上就拿出一叠钞票,怕不得三五千的样子,更不管四叔满脸大义凛然‘你别塞,别塞!四叔我可不是那种要吃嗟来之食的没出息男人!都说别塞了,怎么还--你塞差地方了,口袋在这边’,不容分说的把钱塞进了他口袋里,又热情邀请他去小桥对面的烧烤摊上小坐片刻,喝几杯。
看在这孩子很懂事,又说他在外挣了大钱、不能看着四叔为了区区一点铜臭物就搞得家庭不和的面子上,老四也就勉为其难的,跟他来到了烧烤摊上。
还是看在这孩子懂事的份上,老四没有跟他计较吃烧烤还带着狗子,不但给它吃烤串,更是给它要了个碗,倒了一瓶啤酒。
老四还是第一次看到会喝酒的狗子,吃烤串的速度更是快的惊人。
幸好看陆宁挣了大钱的样子,不在乎多要几十个串来喂狗,老四才没有语重心长的为他讲述‘汗滴禾下土,粒粒皆辛苦’这句诗所包含的意思。
陆宁当然也不喜欢听人教训他,正如他忽然喊住老四,又塞钱又请客的,是因为有事要问他。
老四今年四十五六岁了,打小就在唐王老城区长大,那么他差不多该知道老城区的发展史,认识那些在陆宁十二岁离家外出找妈妈时,忽然搬离这儿的居民。
也许,老四就是那批人中的一员,或者是那些人的后代,只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搬走,索性就在这儿扎下了根,彻底蜕变成当地居民了。
几瓶啤酒下肚后,老四开始口若悬河,在陆宁旁敲侧击下,开始讲述他小时候的某些趣事:“现在算起来啊,至少也得四十年了吧?那时候我还没结婚、哦,不,可能是还穿着开裆裤,整天下河逮鱼捉蛤蟆--”
老四在讲述他过去的故事时,毛驴已经吃饱了,张嘴打了个哈欠,溜溜的跑去别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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