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恪的老家就在这座城市,不过却不是在市里的几个大区,而是在有些偏远的乡下,从城里到乡下,距离也不算短,坐客车的话,也要将近两个小时。
说是老家,其实只是曾恪和他去世的老爹的家乡,一个叫做莲花村的地方。李淑芬并不是本地人,当年曾恪的父亲是外出工作,两个人在燕京城里相遇相识,最后走到一起,李淑芬也跟着曾恪父亲,回到了这座西南内陆的城市。
很小的时候,曾恪一家三口就是生活在莲花村的,那里也保留着曾恪一些儿时的记忆,按理说,那里既然是他的老家,对那里,他应该很有感情才是,但长大之后,曾恪却是很不喜欢那里。
原因很简单,和电视里某些狗血剧有些相似,在曾恪父亲还健在的时候,和老家的亲戚们相处得还算融洽,但自从父亲去世之后,亲戚们就有些风言风语了,尤其是遗留下来的房子问题,三天两头的上门扯皮,李淑芬不胜其扰之下,干脆就带着曾恪去了城里,最后在现在居住的地方安顿了下来。
很多人对农村人的印象就是淳朴,但淳朴这个词语也是分两面性的,对自己人淳朴,那对外人,就是另外一方光景了。
在曾家人看来,李淑芬就是那个外人。毕竟曾恪的父亲已经去世,而李淑芬还这样年轻,未来指不定还会再嫁人,这一嫁人,那这房子,说不定就随了别人家的姓。
曾家人自然是想把房子收回来,至于李淑芬,那就不关他们的事儿了。
其实老家的房子,也确实存在着一些归属权不明的问题。
修建房子的土地,是属于曾恪已经故去的爷爷和奶奶,当年曾恪父亲和母亲成婚,就在这块地上修建了一所新房,因为当时钱不够,家里的亲戚就东拼西凑的借了一些,修建的过程中,亲戚们也帮了忙。
就是为了避免以后在房子归属权的事情上扯皮,曾恪父亲在后来将欠债全部还清,并且还支付了一定的利息,而曾恪的爷爷那个时候还健在,明确的说过,这所房子是要留给小曾恪的。当时全家人都没有意见。
可是后来因为一些事情,总之,曾恪爷爷去世的时候,土地使用权都还没有转到曾恪父亲的名下,再到后来,曾恪父亲去世,七大姑八大姨就全部冒了出来,认为这房子也有他们的一份。
从法律上来说,因为土地是属于曾恪爷爷,那么他去世之后,这所房子的所有权就应该由他的几个子女继承。这没毛病。
但从人理上来说,这就有些过分了,因为这房子的归属权是早就确定好的,只是因为一些问题手续没能完全办下来,而亲戚们冒出来想要分掉房子,难免有欺负“孤儿寡母”的嫌疑。
可这些事情又说不清,农村里这些现象很常见,清官难断家务事,村里的书记们也拿不出个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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