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很清楚这一点,因为他们容易消逝,所以免不了驻足欣赏,可内心深处,很清楚地知道,唯有彼此,才是这路上唯一的旅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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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赴宴那一日,裴瑾从房间里换了衣服出来,发现鱼丽竟然还在专心致志与化学元素搏斗,他看了她好一会儿,确定她应该是把时间给忘了。
“丽娘,”裴瑾慢悠悠地从楼上走下来,“今天封家的宴会,你是不是不去了?那我先走了哦。”
鱼丽从氢氦锂铍硼的海洋里挣脱出来,一听这话,过了几秒才反应过来,懊恼极了:“哎呀!今天?我忘了!”
“还不快去换衣服?”裴瑾看了看表,“我给你半个小时,把衣服换好头发梳一梳,不要叫人家看低了你。”
“哎。”她脆脆应了声,跑上楼去换衣打扮。
裴瑾想了想,折回房间里取了一个盒子出来,走到她房门外敲了敲:“好了没有?”
“来了来了。”她连忙出来应门,“快,帮我把这个发箍拨一下,卡住我头发了。”
裴瑾半环着她,指尖伸进她茂密的发丝里,将她卡住的发丝勾出来:“好了。”他看着收拾停当的鱼丽,恍惚间觉得回到了一百多年前。
这么标致的人,难怪要抢回去做姨太太,他轻笑起来,对她伸手:“八姨太,把手给我。”
鱼丽把手放在他手心里,他轻轻握住她的指尖,往她雪白的手腕上套了一只水头极好的翡翠玉镯,又走到她身后,为她戴上了一串翡翠项链,调侃道:“当年莫名其妙买下来,压箱底好多年,缘分在这里。”
鱼丽伸手托着那翡翠珠子,一颗颗透亮圆润,绿如青葱。
裴瑾微笑道:“从前不值钱,现在倒流行起来,这样也够了。”可见她这般样貌,又不放心,叮嘱说,“手机也教你用了,剧本也和你对过了,只有一点。”
“什么?”她歪头看着他。
“不要叫他欺辱了你。”裴瑾蹙眉,语气慎重,“你明白我的意思。”
鱼丽抿着唇笑了起来:“我明白,我答应你,裴瑾,我一直不甘心做了他的妾,这一次,除非明媒正娶,否则,我绝不嫁人。”
裴瑾略略放心。
封三小姐的生日宴排场极大,老远就看到豪车排队,这是鱼丽第一次出门,裴瑾怕她紧张,特地问:“要不要吃话梅?”
“口红会花的。”青春貌美的少女,不必化妆,只要搽一搽口红就足够。
过了会儿,裴瑾又忍不住说:“有饮料,要不要拿吸管喝一点?”
“不。”她遥望着车窗外,“我现在心情有点复杂,希望他记得,也希望他不记得了,是不是很奇怪?”
“没有,人之常情,近乡情怯都是这样的。”裴瑾温柔地说。
等到停了车,裴瑾给她开门,她又踟躇:“要不然我们回去吧。”
“有我呢。”他握住她的手腕,“你怕什么?怕他不认得你丢脸?除了我,谁知道你是冲他来的,不认得就不认得吧。”
鱼丽被他拽着,慢吞吞下了车。
裴瑾把胳膊递给她:“挽着,别怕。”
鱼丽犹豫了一下才用手攀住了他的胳膊,虽说曾一起亡命天涯,同生共死,可偏偏没有怎么亲近过,可裴瑾对她来说是不一样的,她挽着他,心里竟然立刻平静了下来。
裴瑾站在门口目送他们离开,直到看不见人了,才慢悠悠踱回屋内,西沉的阳光变成了橙红色,映照在屋内,犹如鲜血。
啊,一个白天又过去了。他愉快地想着,开始思考今天的晚餐。
他喜欢复杂又耗费心力的菜式,最好是需要准备一整天的那一种,那么在没有人陪伴的日子里,他可以快一点度过这24个小时。
今天下午的时间在与人交谈中很快就过去了,那么晚餐简单一点也无妨。
裴瑾用了三个小时给自己做了几道法国菜,用餐时已经接近九点,但不要紧,哪怕不进食他也不会饿死,只不过饥饿的滋味并不好受,在尝试绝食死亡的糟糕经历之后,他就不会再做出这样自虐的行为了。
没有意义。
长生不死就是长生不死,六百年了,他自刎过,**过,投缳过,也被子弹打中过,被炮火击中过,现在不还是好好活着。
太过漫长的时光是一种可怕的折磨,所以他现在学会了找各种各样的事情打发时间。
救人如此,做饭,亦如此。
安静地用完了晚餐,他把碗碟端进厨房,挽起袖子清洗餐具与炊具,倒入洗洁精,放水,认真地将油脂一一洗去。
说来有些好笑,在家境最贫寒的那几年里,他也没有洗过一次碗碟,因为他是读书人,寒窗苦读的十几年里,寡母靠刺绣的手艺供养他,不让他为任何俗物分心,只盼着他一朝金榜题名,能光宗耀祖。
十二岁中秀才,十八岁中举,二十二岁得中一甲,被圣人钦点为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同年,寡母病重,次年,丧母,守孝三年,二十七岁,重返朝堂,在礼部谋得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