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让一众夜不收搜集干柴,成捆成捆的堆砌整齐。做出一种常住的状态——曾被李过烧毁过,后来练兵又收拾了一番的房前屋后,皆堆上干柴,不显得凌**,反而规整。
又用枯树叶置于干柴下作引火之物,然后令一队夜不收前往路口监视,余者皆带上火把,藏在小树林深处。
而嬴翌自己,则大模大样的在庄子里升起炊烟。
他大马金刀的坐在一间院落前,脚下踩着僵尸,手边还放着一张弓和十壶羽箭。
不多时,派到路口监视的一队夜不收回报:“有大略五百人的马队,正往小王庄而来。”
“五百人?!”
嬴翌眼睛猛地睁开:“贼人装备如何?”
“皆是抬枪九头鸟。”夜不收道:“似还有其他的东西,但害怕打草惊蛇,不敢近前察看。”
嬴翌微微点了点头,又问:“可看见贼首是谁?”
“顶盔披甲,持一条铁枪,不见旗牌,但必定不是小角sè。”夜不收道:“还有个中年文士,也在一旁。”
嬴翌笑了起来,抚掌道:“好好好,果然来了。我正愁如何将这支贼兵一网打尽,乃至于杀了一只虎报我血仇。没想到他真的送上门来了。”
顶盔披甲,持一条铁枪,加之中年文士相随,不是李过那畜牲,又是哪个?
“来来来,都坐下。且好生看看,这些贼人有什么本事,敢到我小王庄来!”嬴翌哈哈大笑,让这队夜不收在他背后都坐下来,这才慢条斯理道:“李过这贼子若在大军环绕之下,以枪炮拒我,我一时半会还拿不住他。他既然轻骑简从跑出来了,这回就休想再回去。”
众夜不收闻言皆笑。
跟随嬴翌越久,他们越能体会到嬴翌的厉害。昨夜一番厮杀,嬴翌闹出的动静,他们不是没有看到。一人冲阵,万军皆惊,杀伤力之凶狠,令人瞠目。
更遑论连僵尸这样的玩意儿都被抓了,可见嬴翌之强。
强兵随强将,在嬴翌身边耳濡目染久了,渐渐也有了气魄。
虽说敌人将至,人五百。而小王庄,明里暗里,也不到百数。且厮杀一宿,尚未休整妥当。
确也不惧分毫。
连万军都敢袭扰,区区五百人,又算什么?
“不来便罢,来则杀之。”众人大笑道:“贼人而已,大人勇武无双,我等皆效死力!”
嬴翌哈哈大笑。
随即神sè一转,道:“杀贼归杀贼,也要以保全自身为主。贼人命贱。就算以一换十,也不值当。稍时待贼人至小树林,都鼓噪起来,为藏在小树林中的兄弟引开注意力。待贼人入庄,你们全部从庄后离开,藏在庄子后面进山处守株待兔。等庄中火起,贼人必定逃窜,庄前庄后都要堵上,务必不能走脱一个。”
“喏!”
众皆高呼。
忽然嬴翌神sè一动,笑道:“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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