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政部的税务方案中,首先要进行征收的便是财产税,即对每个国人的财产进行清查,包括土地、房屋、船只、工场、探矿权、采矿权等不动产,以及公司股份、国债、珍玩珠宝、牲畜、粮食、生产资料等动产。然后给每个国人的财产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并按照1%的比例进行征税。
1%的税率当然不高,但你要看这个基数问题的,陈鸣‘家大业大’,即使很多东西根本不会被登录,也依旧很让他感觉肉疼。但为了给所有人做个榜样,这一刀他还必须要挨。
财产税的主要对象集中在社会的富裕阶层。因为国人的个人财产估值在1000元以下的就免于征税了。
这些税收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征收,但实物的比例不得超过一半。
中国的历史书上,这一政策也是有踪迹可寻的,中国打宗周时候就施行“廛布”政策。
“廛”为市内邸舍,“布”为对公舍的收税,这就是早期的房屋税。唐德宗建中四年设“税间架”,即以房屋为课税对象,但因过于苛重扰民,不久即被迫废除。
原时空的清末也开了征房捐,直到民国时期果党政府也都在继续征收。
而随着田宅、马牛等财产转移而课征的契税,起源于东晋的估税。宋开宝二年,法律规定人民典、买田宅,应在两个月内向官府输钱,请求验印,名曰契钱。打那之后,中国各朝各代就都征收契税。包括现在的陈汉。
如今财政部就是要把这个范畴从单一的房产扩大到整个财产范畴。
其中对不动产的清查统计每三年进行一次;动产则由纳税人每年自己估算申报,征税机关则有权进行核查,并对偷税漏税的行为予以严惩。
而除此之外,新推出的还有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前者在原时空位面,就是红旗打遍中国的兔子也没有征收,可现在为了搞到钱,财政部也是没办法了。
至于排在财产税之后的个人所得税,重要性还远在遗产税之前,即对每个人的月收入进行征税。提案中的征收方式当然也是台阶式的差别对待,月收入在250元以下的予以免征,月收入从250元到1000元的,从一千元到一万元的,最高是一万元以上的,那都是逐渐递增。最高征收10%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放在其他的时候,这种税收政策绝对会受到满朝文武的齐齐反对,可现在是特殊时刻,北美战争结束的日子遥遥无期,朝廷又财力枯竭,如果不加税,满朝的文武勋贵哪里还能看得到分封美洲的希望?
所以,朝廷的利益与满朝文武的利益在加税这一块是相一致的。这一前提就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个人所得税推行开来的负担。
陈鸣真心感觉着财政部很强大,这一时机抓的很准,而财产税、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除了遗产税之外,其他两个但凡有一个能得到顺利施行,财政部就真不用再为将来的军费和财政紧张发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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