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警局成立于1845年,是美帝历史最悠久的警察局,其下共有77个分局。
众所周知,长岛是纽约市的富人区,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且远离市区,很多大富豪都居住在这里。
比如……
呃,有钱人家的孩子,托尼·史塔克就出生在长岛。
其次是曼哈顿区,纽约的心脏,富人钟情的居住区域。沿着中央公园向东北方向,就是有名的上东区,聚集了金融投资界的富豪们。
罗素要去的布鲁克林区属于一般般,硬要说有什么名人的话,他只知道美国队长开挂前,经常在这里挨揍。
随便找个小巷子,都能见证队长和冬兵的基情年华。
后来他们长大了,兄弟之义在大胸面前一文不值,巴基含恨出走,直到卡特死掉才重返史蒂夫身边。
言归正传,在在纽约市警局的辖区划分中,布鲁克林区被分成南布鲁克林和北布鲁克林,分属两个指挥所,又设有23个分局。
罗素要去的是北布鲁克林区,相对南边,那里的治安有点混乱。
蹭着不知名同事的车,罗素友好和其谈心,对方也掏心窝子和他对话,有一说一,知无不言。
超硬核敞开心扉交流,这就是个人魅力的体现!
翻看对方的记忆,罗素大致了解了自己的现在的风评,属于被害状态。
倒不是说系统给他的身份,或者说他来之前,前身是个无恶不作的纽约警察,恰恰相反,前身嫉恶如仇,是个刚正不阿的好警察。
缺点是,因为太过嫉恶如仇,外加精力旺盛,屡次冲锋陷阵在一线,导致他的搭档要么当场嗝屁,要么送医途中嗝屁。
活下来的寥寥无几!
其实这也不能怪他,主要是搭档运气不好,还有就是,看警局里那批天命之子就知道,这座城市太混乱,普通警察根本扛不住。
命不够硬,做不了他的搭档,同事们对他泛滥的正义心敬而远之,加上这货不怎么会做人,故而各种遭人嫌弃。
莫奇警长求爷爷告奶奶,总算在布鲁克林的一个分局找了个闲职,将他扔了过去。
罗素来得很巧,出场便顶下风评被害的这口锅。
他本人并不是很在意,按照当前的身份行动,很容易就能触发世界任务,所以老老实实按部就班即可。
分局!
罗素挥手告别不知名的同事,拿着推荐信等一干文件走入局长办公室,后者是一个副督察,属于高级警官。
级别到了局长这种程度,基本算是文职人员,不需要冲锋陷阵,管理好手下的刺头就行。
“罗素,你的情况我有所耳闻,莫奇极力推荐,我极力反抗,但他上面有人,我没反抗过他……”
局长头疼揉了下太阳穴:“当然了,我本人对运气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并且十分欣赏你的勇气。所以,好好工作,我给你选了一个搭档,你们年龄相当,应该会相处得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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