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唇》夜总会位于小镇县城西,正在一片平房之中,那栋七层楼房很是醒目。因为是特殊行业关系很是僻静,远远看过去,黑沉沉一片棚户之中霓虹灯亮成一团。
夜黑风高,正是杀人放火的好时机。
这家夜总会的老板以前曾经做过小镇县的一任公安局长,因为职业关系,做起这行自然熟门熟路,无论是黑道白道都罩得住。据说,此人本是西域蔡家旁系子弟,因为有这层次关系坐到了公安局长位置,在位数年,收尽黑钱,做尽坏事。后因贪腐事发,索性辞职回家做起来妓院老板。这样的人不杀,杀谁?
夜总会的服务生、保安、管理人员都是地痞无赖,多数人手上粘有善良百姓的鲜血,这样的人不杀,杀谁?
再说夜总会的小姐们。即便有不得以的苦衷才走上这条路,可这世道,只要不是好吃懒做,凭自己的双手哪里混不来一口饭吃。不就是经受不起金钱物欲的诱惑而出卖**,出卖灵魂。这样的人不杀,杀谁?
这家夜总会已经成为小镇县的一颗毒瘤,不铲平怎能平心头之愤。
收起飞剑,刁斗落到夜总会门前。看了看诺大一栋建筑,还拿不定主意从何杀起,用什么方式杀。若使用大型法术固然简单,只需要几个天雷便可将这里轰成平地。可这样一来,未免失去了那种杀戮的乐趣。就好像打电子游戏,华丽固然华丽,却少了那种血淋淋的痛快。是的,今夜我只需要血肉。
上一世做人,被人陷害而死。这一世从最低贱的蛇虫一步步爬起,因天顺时,总算走到今天,似乎从来没有一帆风顺过。即便身具浮屠炼心化性,阉割血性。但内在的阴郁和黑暗灵神则蠢蠢欲动,不可遏制。
也许这才是本性。
也许以前我太持着于人相,强行压制了蛇魂。
也许蛇魂实力大大超过人魂,让自己感觉到恐惧。
是的,从根子里而言,自己还是想做人。
可哪又如何,又能如何,熙熙天下攘攘众生,在天地面前不都是虫豸般的存在?
何不以本心为念,以最原始最直接的手段,杯酒持刀,杀伐一世,屠尽世上该死之人,这才能极致体现出我的存在。把生命的美酒一口饮尽,将掌生控死的快感推到最高的顶点。
管他是妖是人!
我杀,故我在。
刁斗心中了悟,顿时哈哈一笑,大步朝夜总会的大门走去。
一个服务生迎上来,上下看着刁斗。很显然眼前这个穿着邋遢道袍的赤足道人不像是来寻一夜之欢的客人。
刁斗微微一笑,声色和蔼,“怎么,这里不接待出家人?”
大概是被刁斗从容的气度慑服,加上本是走惯江湖,眼界也比一般人高些,那个服务生不敢怠慢,忙道:“道爷说哪里话,进得我们这个院子,到最后都要脱得赤赤条条坦诚相见?只要给钱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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