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我就知道幼儿园都会的诗,所有人都会。果然,我终于见到老乡了。”
“……”
她要不要告诉贵妃,此诗三岁小儿启蒙书,并不是她说的什么幼儿园的事?
楚蘅想到这,正准备开口,贵妃直接拍她:“姐妹,你家哪里的,你那个什么猪肠,跟我家饭店做的一模一样。你是不是吃过我家的猪肠子?”
前世大小姐做的时候吃过,算吗?
楚蘅纠结了。
不过贵妃不知道,很是激动的说:“肯定吃过。这个味道是我家的独家秘方,才做出那么美味。没吃过你绝对做不出这个味。”
“是,是啊。”
前世吃,也算吧。
没有吃过,她确实做不出这种美味。
“天哪,真的吗?就吃过几次,你就把配方做出来了?”
“……”
不是。
可,能跟大小姐说实话吗?
答案是不能。
这秘方是前世大小姐教的,说实话贵为贵妃的大小姐,不得赐个欺君之罪?
楚蘅当即小心翼翼道:“有幸尝过几次,过于美味的东西,一不小心就记住了。”
“天哪。”贵妃惊讶不已:“你真是厉害,只是吃一下都能做出味道。这要是在现代,我老爸要是知道有你这样的人,他一定收你为徒。”
“……不敢。”
“不敢?”
贵妃很为难,抖了抖身上衣服:“别看我是个贵妃,说白了还是个妾。要我有机会,我还是要回家。楚蘅,你不想回家吗?”
她的家就在这里。
可,她怕冒犯贵妃,只能硬着头皮让误会继续。
“我是孤儿,在现代并没有人可念的,还不如这里,虽然是古代,但我有家了。”
“这样啊。”
贵妃叹了一口气,“我们不一样。我在这里虽然嫁过几次,生过几次孩子,可我无牵无挂。”
“……”
果然是大小姐!
作风一如既往。
楚蘅记得,前世大小姐出嫁对老爷夫人说的话:
“我讨厌这的盲婚哑嫁,讨厌这的父母之命,讨厌你们不尊重人。如果我今天踏出这个门,他日不幸,我必休夫。”
那日豪言壮志,后来再没有了联系。但大小姐说过的话,做的事,她一辈子都忘不了。
那是怎样的姑娘?
明媚如风,轻盈似箭。
别的千金都笑不露齿,小碎步行。大小姐直接撩起袖子裙摆,跨上烈马,迎着风在郊外奔行。
人人都骂大小姐伤风败俗,跟乡野村姑似的,她也不恼。总是说嘴长在别人身上,爱谁谁谁。
就连她这个丑而远之的下人,她都带在身边,教导着人不可貌相。对生活充满热情。
楚蘅很感激,前世错过感谢大小姐的机会,现在再遇上大小姐,真好。
贵妃看她不回答,自嘲一笑:“我知道你觉得我这人冷血、随便,可不是这样的。我很爱丈夫,努力操持这个家,为他生儿育女。可古人太古板,他们想三妻四妾,想左拥右抱。我第一次和离,父母生气,转头又把我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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