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其主必有其仆,加拉赫也干了出格的事情,除了弄来一堆书籍和图纸,他顺手捎走了图书馆里的一百张四角魔羊皮,理由很充分,地精拿魔羊皮做屁股垫,实在是暴殄天物,佣兵头子看不下去。
就这样,所有的探险任务完成了,收获还算丰富,几个人类带着两匹矮马,拖着昏迷的女孩,踏上回家的征程。
地精并没有派人追上来,花了几天时间,人类到达了矮人的地盘,应该说,这是布莱恩的地盘。神使大人将地精的情况告诉奇卡,并要求距离罗维湖最近的雷安村时刻做好准备,在地精出现危险和混乱时帮助他们,地精和矮人的关系一直还凑合,如果说能在关键时刻施以援手,将来就会多增加一个盟友。
思来想去,布莱恩觉得既然命运使然,自己便努力做一个丛林之王,虽然封地很小,但是南方有无尽的空间可以开,如果把几大种族都归于麾下,自己的地盘也不比阿利克公爵差,俨然一个森林霸主。最主要的,这些原本和人类共居在平原的种族,因为这样或那样的缺陷,最终都被赶进了生存环境恶劣的迷雾森林,纵使科技达的地精,生活水平其实也很糟糕,人类欠他们的,就让自己来做偿还,假如有一天森林实现了和平,想必也会变得十分繁荣。
然而和平的基础在于蛮族,只有蛮族愿意合作,迷雾森林的东部区域才能相安无事,如果他们不断扩张侵扰,动不动就吃人,自然是不得安宁,看来对于野蛮人,只能是一边沉重打击一边教化,或许降服了他们的部落的最高领,才能真正地改变这伙人。
一张宏大的蓝图在心里慢慢清晰,走在归途上的布莱恩异常兴奋,认为自己做出了一个很有意义的选择,二十四岁的布莱恩也许并不知道,未来的十年之中,他为了这张蓝图付出无数艰辛,历经数百场浴血奋战,最终统一了整个南方,而鲁凯大6、图拉位面乃至整个宇宙,也因此改变了格局,圣世历437年夏天,这是世界的转折点。
当然了,将要改变宇宙的布莱恩现在还是个流氓,正在一株大树后面吹着口哨,转着圈撒尿,诸神如果看到未来的希望是这个模样,只怕个个都要吐几升血出来。神使大人挑了十个精壮的矮人,还有一位符文大师,带回自己的封地,托比镇兵器作坊马上就要开张了,也算是兑现了对镇民的承诺。有了矮人加入,回家显得轻松顺畅,十天之后,布莱恩跨过鹿饮河,终于来到他魂牵梦绕的地洞。
海洛伊斯负气离开,没有了亡灵的帮助,布莱恩真不知道该如何下到深处,但是他又觉得不能放弃,这个地洞太神秘太吸引人,布莱恩还记得清清楚楚,上次他进入之后,几滴奇怪的绿色液体进入体内,自己不仅开始做梦,还获得了强大的修复能力,并且,整个人的天赋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突然获得了所有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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