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飘飘,北风潇潇~”
丹一边心情愉快地哼唱着这首他最近特别喜欢的歌曲,一边对着镜子认真仔细地给自己刚刚长长了一些的头发上着发胶,想要把他们给卷成时下最流行的模式。
“心情这么好呢?有啥好事吗?”
本将背在背上的贝斯盒子小心地取下放在一旁,好奇地转过头问向正在自嗨的队长。
“是有好事——珍妮丝昨晚跟我打电话说,下一次她的演唱会会邀请我们担任演唱嘉宾,至少可以上台演唱两首歌!”
说起这事儿,丹的脸上显出了压抑不住的得意的微笑。
“一首和她一起唱,一首唱我们自己的,我觉得就唱《radioactive》就好,你觉得呢?”
“我觉得不错,托江侃的福,咱们现在也是有名有姓的大明星了,有机会展示自己自然要多唱一些质量较高的歌,刚组建乐队的时候咱们写的那些口水歌实在是没有必要再拿到舞台上来唱了。”
一旁刚到练习场地的丹尼尔也搭上了腔,他将大大的中提琴盒子小心翼翼地放好,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并顺口插嘴道。
“是啊,这首歌挺好的,虽然我唱的都有点儿腻了——话说咱们最近两个月这首歌唱了不下五十遍了吧?要不,咱们再找江侃定制一首新歌?”
韦恩背着他那画着金属链子和彩色星星的电吉他箱子也来到了排练场所,见其他人都在聊这个话题,于是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韦恩说得对,虽然我也非常喜欢《R》这首歌,但毕竟这两个月咱们都一直在唱它啊,实在是……你别那么看我丹,再好吃的热狗你连吃五十天都会腻的吧?”
四人在结束了夏国之旅,回到了位于米国东部的老家之后又连续开了几次大约在两三千人左右规模的演唱会。
借《R》的排名已经上升到了公告板第三名的东风,四人已经成为了米国乐坛炙手可热的大明星。
虽然没有那些老牌歌手明星那么热,但也差不了太多了,光是这首歌为他们赚到的钱就已经超过了五百万米元,还不谈那些找他们打广告和约他们走穴演出的意外之财。
几人平分了这些钱,然后鸟枪换炮地更新了自己的乐器与音响设备,同时也从廉价而逼仄的公寓里搬了出来,在东海岸的某个风景秀丽的海边城市里,租了一个有着上下三层楼的大house,作为三人共同的住所与练习的地方。
一楼是练习室,二楼三楼各住两人,然后还有一个附带的游泳池,不得不说四名追梦少年这次是真正的咸鱼翻身,梦想照进了现实。
昨天他们才刚刚接了临市一个大型酒吧的文艺汇演,今天才班师回朝,众人身上既是疲惫,又带着出名了赚钱了的快感,一个个精神抖擞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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