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之后,天刚破晓,其他人还在梦中酣睡,苏泽林就已经醒了过来。
爬起床,换上一套安踏的运动服和跑步鞋。
重生前的他就有坚持健身和晨跑的习惯,所以三十之后依然是型男一枚,身材毫无发福的倾向。
因为苏泽林很清楚地知道,一副好的身体是当渣男的必要条件。
整天沉迷酒色,忽视保养的话,迟早会被身体拖垮,就算你再有钱再风流,老来也只能望空流泪。
而且,运动也有助于磨练意志,保持头脑清晰,好处多多。
在他穿衣的同时,曾开平也醒了。
精神小伙调了这个时候的闹钟,因为他知道苏泽林早上会去晨跑,每当这个时候他就随着一起去。
“三哥,等等我!”
见到苏泽林快穿戴整齐出门,曾开平连忙喊道。
自从那天见识到苏泽林单挑众体育生的壮举,曾开平就惊为天人,本来就很崇拜混子的他彻底成了忠诚的小跟屁虫,处处学习苏泽林的习惯。
苏泽林去吃饭,他也去吃饭,去晨跑,他也去晨跑,去上网也跟着,就差没上卫生间和洗澡一块了。
原本曾开平是不喜欢晨跑的,不过他也想变成苏泽林那样的猛男,所以最近开始锻炼了!
其实他的这种跟屁虫个性前世就存在了。
精神小伙能会那么多的网友,后来还成了情场浪子,身体还算不错,倒是和大学时期跟着苏泽林养成了热爱锻炼的好习惯脱离不了关系。
“快一点,你小子不是调了闹钟嘛,怎么磨磨蹭蹭的!”
苏泽林骂道。
“刚才闹钟振动了,不过我忍不住又多眯了会!”
曾开平干笑道。
打屁间精神小伙也穿上运动服,两人一起出了门。
中秋的清晨已经有些微凉,校园两旁的梧桐树已经开始落叶了,一片片金色的叶子在萧瑟的寒风中打着转,就像漫天飞舞的蝴蝶般依依不舍离开大树母亲的怀抱掉落地上。
秋天是一个复杂的季节。
首先,它预示着万物的衰落。
各种草树在秋日中枝零叶落,北雁南飞,平日经常能见到的小动物也都销声匿迹了,目睹此景,莫名的惆怅就会从心中泛起,勾起无限愁绪。
同时,它却也预示着丰收。
不管是沉甸甸的稻田,还是硕果累累的果树,都能让辛勤的农民喜笑颜开。
除此之外,很多高中毕业生也收获了他们人生最珍贵的成就——踏入象牙塔,成为一位快乐的大学生。
一路小跑到体育场,天色依然有些灰蒙蒙的。
人不多,大学已经不像高中那样强制要求学生做广播体操了。
在这种凉飕飕的天气下,很多人都有起床困难症,只有自制力上佳者才会坚持晨跑。
做好热身运动,两人便在田径场上不急不徐地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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