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苏泽的话,当铺老板确实惊到了,他是真的想不明白,能跟帝都最大珠宝商——喀尔克家族沾亲带故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样的小地方?而且听苏泽的语气,他明显不是巴结喀尔克家族的那个人,反倒是喀尔克家族好像想跟他沾亲带故似的。
“这位客……爷?”当铺老板一脸懵逼的问:“那个……您跟胡老板很熟吗?”
“胡老板?”苏泽了愣了片刻才想起喀尔克家族的人姓胡来着,然后摇头说:“他们家老板可多了,得看你问的是哪个?喀尔克家族与我一个朋友结亲,跟我本人并无深交,还算熟的,也就是一个喀尔克胡臼和一个喀尔克胡刚吧。”
喀尔克胡臼是喀尔克家族的现任家主,所以这是一个但凡去过帝都,稍微接触一下上流社会,就能听到的名字,说出来也不稀奇。但是,喀尔克胡刚仅仅是喀尔克家族的三少爷,以往都是负责一些帝都之外的珠宝生意,鲜少在帝都露面,要是谁能叫对他的名字,那可就真的是与喀尔克家族关系匪浅了。
当铺老板能被派到这么偏远的小镇开当铺,他自然得是喀尔克胡臼信得过的人。所以一听到“喀尔克胡刚”这个名字,他就立马就相信了苏泽的话,赶紧冲两人鞠躬作揖,口中更是不停念叨着“大驾光临”、“有失远迎”之类的谦卑之词。
“老板不必如此。”苏泽不喜欢这种被人奉承的感觉,当即摆手道:“既然这家当铺是喀尔克家族开的店,那事情倒好办了。麻烦老板帮我转告胡臼先生,务必将那根银簪收好,我迟早会去取的。”
“这个……”当铺老板面露为难之色,犹豫地说:“不瞒二位,我们与帝都确实有专用的通信使魔,但是犀牛镇到猛犸城路途遥远,等信送到,那也是四月之后的事了。我那同事……哦,就是另一个店长,他二月初就应该带货抵达帝都了,时隔两个月多月,那银簪恐怕早已易主。我看账本上记载那根银簪当了金币三枚,这足以证明它做工精美,被拿去化银重铸的可能性倒是微乎其微。但也正是因为它做工精美,应该很快就会被人买走了吧。”
听到这,李莎莎立马不安地看向苏泽,生怕他大发雷霆,把这间小当铺给拆了,一时就连连抱着球球的手臂都不自觉地更紧了两分。
苏泽心比金坚,怎么可能轻易动怒?也不知道是不是球球把李莎莎的紧张感传递给了他,他在第一时间回头轻轻拍了拍李莎莎的肩膀,然后才对当铺老板说:“我从没考虑过发簪被重铸的事,谢谢你的提醒。不过,发簪被谁买走不重要,麻烦老板写信的时候,把‘苏泽’这个名字大大地写上三遍。只要看见了我的名字,就算发簪真的被人买走了,相信胡臼先生也应该明白他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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