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没有低贱的,但有些工作确实埋汰、恶心。
徐长卿应对的不错,他的心态沉浸下来了,现在他不是高高在上的界域之主,金丹修行者,而是一名普通的拾荒者。
一名能吃苦,有目标,也有些小技术,潜力很足的拾荒者。
且不管未来如何,第一步就是做好自己。
毛冲外,那叫翻穿毛皮,一般像羊皮袄什么的,都是绒毛向内。
人跟野兽的取暖方式略有差异,皮肤跟衣服保有一定的空间,感觉更暖和舒服,这也就是为什么睡觉时衣服穿在身上,不如盖在身上暖和的原因。
毛冲内,那就得去大毛,只留下细绒,否则会觉得粗涩不适。
不是所有毛皮都像貂皮、狐皮。
也不是所有的皮毛鞣质都能达到人们在商场买卖时见到的那种效果。
徐长卿缺乏细致处理毛皮的条件,并且春夏交接,狗人在换毛……
将毛皮变成绒皮衣,又花费了他将近一整天的时间。
期间,他也干了点别的,比如用那件白衣给自己做了个兜裆布。
又比如,将腿部的皮子加工成早期西部牛仔的皮裤模式。
就是类吊带蕾丝裤的那种。
其实最早出现的吊带袜,筒袜,都是男人用的,即便是现代,英伦都不乏那种袜腰能拉到小腿肚的、让东方人感觉很逗比的长袜。
苏格兰人除了长筒袜,更是花格呢子短裙光屁屁,拿两条大毛腿,风吹蛋蛋凉,居然也不会觉得不适。
他学不来,没针线做大裤头,就玩兜裆布,能感觉紧嵌利落点,也不用担心走光,剩下的白衣部分,被他当作衬衣了,还有些布条什么的,就是吊带裤的吊带了。
整体外观看起来很LO很逗比,但至少不妨碍行动了,这就很好。
形象确实差了点,但他不介意。
他还用玻璃碎片给自己剃了个大光头。
虽然贝尔格里尔斯早就在他的节目中告诉所有人,脑袋才是人体第一散热器官,所以保有体温,一定要注意头部保暖。
但他还是选择了把头发剃掉。主要是为了卫生,其次有伤口什么的也好处理,防止失温,戴个帽子也就可以了。正好跟白衣搭配的有个医生用的布帽,凑合能戴,薄了点,却也不比头发作用差太多。
至此,他的基本扮相就算是定型了,一看就是废土居民,惟一欠缺的就是一把物理圣剑了。
撬杠,可以撬门窗、保险箱、井盖、打丧尸、当扁担……是有志于末世和废土生存的人士的首选利器。
它功能多,易上手,易获得,性价比高,它就是物理圣剑。
在本源世界,欧美的末世生存手册中,它的排名可是比杀丧尸枪什么的靠前多了。
若是末日生存狂,或末世类被害妄想症患者,没有收藏这样的利器在手,就会显得非常不专业,出门都不好意思跟同行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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