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眼看着自己就要被短发男给暴头了,突然看见这哥们的脑袋潇洒的飞了起来,狞笑的表情却没有丝毫改变,无头的身体举着一杆大大的铁锤僵立在战场上,无比诡异;马克西姆斯骑着一匹壮实的棕色战马从短发男身后掠过,顺手一刀砍下了他的脑袋,解救了王军危在旦夕的小命。发现自己不用死了,王军潜能终于开始大爆;他一骨碌爬起,狠狠的把无头的尸体给踹倒,顺手在地上捡了一把短剑,继续开始着自己的保命之战。
随着马克西姆斯带领的骑兵队伍从日耳曼人的斜后方杀入,战局顿时得到了扭转;作为预备队的两个重装步兵大队乘势快速投入战斗,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日耳曼人开始了最后的死亡挣扎,疯狂的攻击着面前的罗马士兵。王军并没有跟上马克西姆斯,开玩笑!虽然马克西姆斯很牛逼,但他穿戴着将军的盔甲,那与众不同的扇缨头盔简直就是战场上的吸铁石,把附近自以为很牛逼的日耳曼士兵都吸引了过去;总之,虽然王军很感谢马克西姆斯刚才救了自己一命,但他可不想混进高手圈里去挨刀;再说呢,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马克西姆斯是有惊无险的,电影里就是这么安排剧情的。那里罗马士兵多,王军就勇猛的往那里冲;对王军而言,保住小命是硬道理,其他都不重要;为了报复自己差点被敌人爆头的事,王军拿着短剑狠狠的结果了三个敌人的生命,嗯,准确的说,是结果了三个重伤垂死的敌人的生命。
按照王军的想法,只要发现还没断气的敌人,自己一定要砍上那么几刀,可惜自己一点体力都没有了,而且可耻的吐了!战场上弥漫着烟火和死人的气息,双方伤兵的哀号声此起彼伏,疲惫的罗马士兵们三三两两在收割敌人伤兵的生命;王军斜靠在一个小土包上,两眼呆滞的望着满地的尸体,嘴里念叨着:“老子居然活下来了……”
歇息了十几分钟,王军觉得自己恢复了一些体力,就把短剑插回剑鞘;花了点时间,在附近找了相对完好的一支重标枪、一面方形拱盾,王军就随着活下来的罗马士兵们向自己的阵地缓缓走去;迎面而来的,是没有半点损失的军团辅兵们,他们将负责打扫战争。王军刚进营地几分钟时间,士兵们突然欢呼了起来,整个营地一片沸腾;老皇帝陛下牵着马克西姆斯将军的手缓缓走进营地,士兵和军官们纷纷站直身体、大声欢呼。
王军也顺大流站直身体观望起来,这时一队禁卫骑兵从营地后方奔向了马克西姆斯他们,为首的年轻男子骑着一匹白马,没有戴头盔,金色卷发配上白皙的面孔,很有点白马王子的调调,反正王军怎么看都觉得碍眼。实际上,这金发帅哥是老皇帝的儿子卡默多斯,比王子还牛逼,是权势滔天的罗马帝国皇帝陛下马库斯正牌的、唯一的皇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平民出身的王军本能的就排斥卡默多斯,皇二代!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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