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人的嘴角都抽搐了,妈妈桑踢着她的屁股,怒吼,“下回给老娘把牙刷干净了再出去。简直坏我魅色的招牌。”
莉莉莎笑得更得意。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赔笑经过妈妈桑时,她严厉的视线依然狠狠撅住我,狮吼一触即发,我用脚趾头猜也知道,菜鸟永远是统治阶级菜盆中的鹌鹑,美味并且疏于抵抗。
菜鸟确实没有抵抗的力量,但不意味着她没有猥琐的力量。
不待她的血盆大口张开,我已跳到她面前下手为强,嬉皮笑脸道,“妈妈,我没嗑瓜子哦,我呵口气你闻闻。”
说话间,我凑近她,张开嘴呵着气让她查验,而妈妈桑已经嫌恶地退了一步,皱着眉挥挥手,“去去,少来烦老娘。”
此时是深夜十一点三十五分,地点是A市最豪华的夜总会,我的身份不再是英姿飒爽的方警官,而是新来的陪酒小姐,我身上穿的也不是烫得笔挺的警服,而是几块破布拼起来的超短裙,料子少到让我空虚寂寞,头上一顶棕色假发,厚到分不清五官的浓妆,活像哪个巷子窜出来的大花猫,只想咬死那同性恋邓垅。
此时此刻,自诩一介武妇的我,脑中萦绕着一个很高深的问题:我能不能学祝英台先生,把隆起的胸部围上三圈,去接近那如假包换的gay哥邓垅。
我迟疑了,古往今来,梁山伯哥哥的智商确实低到了一定的境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至今难有人超越,邓兄怕是比梁哥哥难搞的不是一点点呀。
不好忽悠啊。
但是这也不失为一条妙计,身处穷山恶水无计可施的我转念一推想,或许也可以试一试,套到消息就跑,套不到的话,大不了化做母狮强上了他,作为一个被□□者,他总会说点什么做点什么满足我的。
我正苦苦思索着,莉莉莎从313包厢探出头来,招招手喊我,“玛丽你快点,沈老板等着咱们呢。”
我一听沈老板这三个字,两条空荡荡的腿就晃荡的厉害了。
这是个怪人,不,是个老怪物,喜怒无常,前一刻还风调雨顺呢,下一刻就歇斯底里了,也不知道年轻时被什么摧残出如此晴转暴雨的个性来,而且更可怕的是,我上班六天,他连点了我三天。
想起那张皱巴巴眼神浑浊的老脸,往昔英勇无敌化逢凶化吉的方警官,我,面对流传五千年祖训——尊老爱幼,也是无计可施,只能在门外十分豪迈地咒骂一声“老不死的东西”,进门后十分窝囊废地亲热唤着,“小沈,你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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