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游骑要好些吧。”
骑马的目的就是为了速度,倏忽而来,倏忽而去,游走在军阵外围,随时可以救应军阵上的破绽。
“不!”王舜臣又自己否定,“目标太大了。”
如果是与骑兵为主的敌人对垒,使用游骑防护外围会很吃亏。大宋的骑兵与辽国骑兵的差距太大,被人切菜砍瓜一般的杀光,士气早都没了。
就是黑汗骑兵的水平,王舜臣带在身边的骑兵远远比不上,尤其是可汗身边的精兵,更是直追辽人的宫分军和皮室军。王舜臣依然能战而胜之,依靠的就是精良的步卒。
而与步兵对垒,游骑同样吃亏,侦查、阻敌的工作都在他们手上。加了战马后,靶子立刻从一人高变成了一人半,原本命中不了的,全都变成了神枪手。还不如直接用精锐步兵。
“景圣你可以再想想,与同样装备火.枪的敌人对垒时该怎么做?”
“有猎兵的确是好事。”王舜臣很自然的用上了这个的新词汇,“站在前方的军官,就是个活靶子。保护自家人,顺便干掉敌人。”
“更重要的,是吸引敌军率先开枪。”韩冈补充道,“一旦引得对手先行齐射,就等于多了十步到十五步的时间。”
而射击的距离每缩减一步,命中率都会上升一点,缩减十步,增加个三四成都有可能。弓弩如此,火.枪也不会例外。
“谁先开枪谁就先输了一半?”王舜臣说道。
“差不多。”韩冈点头。
这一点的前提,必须双方的拥有水平相近的火.枪。万一一方的枪支水平很高,就不需要冒风险了,直接利用技术上的优势碾压对手。但这一点,韩冈就懒得提了。寄希望对手的弱小,不是好事。
“火.枪的射速是多少?”
“熟练的话,一分钟两发,最好的能三发。”
“比弓慢得多。也不如弩。一分钟才两发,那上了战场就只有一发了。”王舜臣冷笑着,“在西域的时候,上了阵后,多的是忘记怎么给弩.弓上弦的蠢货。”
“希望不要如此。”韩冈道。
王舜臣道:“谁能说得准?若是遇到这样的情况,就只能走到面前再开枪了。”
射击武器越是接近敌人,其命中率越高。
重弩的射程远及两三百步,但只有在敌军进入百步之后,弩手们才会开始射击。
当步弓成列而战,有经验的将校绝不会在敌军军阵进入五十步内,发布射击的命令。
不同类型的火.枪的射程远近不一。目前仅有几支的线膛枪,子弹打出去能做到所谓的自旋,其中做工最好的一支,在一百五十步外还能精准命中目标。而骑兵随身的手枪,也就是十步而已。
如今已经在神机营中列装的元佑三年型燧发火.枪这个火.枪的型号命名,最能体现气学‘日渐日新’的座右铭则处在中间,射程不及线膛枪,但比手枪要远得多。
子弹能飞出百步,经过百日训练的士兵能在五十步内保证射中人形靶。
如果能抵上胸口再射击,再怎么质量差劲的枪支,都不用担心脱靶的问题。
“景圣,你们与黑汗军对阵时,大概要伤亡多少才会溃败?”
“总共也没对阵过几次。”被搔到痒处,王舜臣得意的道,“不过每一次都是把冲在最前面的杀光了就败了。”
王舜臣在西域开拓十载,只凭最多时不过两万人的兵力,将拥有至少三十万大军的黑汗国,打得奄奄一息。虽然说黑汗国内部本就四分五裂,但对手上始终缺人的王舜臣来说,每一次会战都要以少胜多,他这个名将,是名副其实。
“三哥,没关系吗?”
演习结束了,在凉棚的另一侧安坐下来,王舜臣突然轻声问。
“有什么问题?”韩冈反问了一句,又给了一个坚定的回答,“没有问题的。”
……………………
“韩冈陪王舜臣去看演习,章惇也去了铁场。”
“都离了皇城,他们可真安心。”
“不,他们今天所看的,才是他们真正在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