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
就在李君倾眸光闪烁的那一刻,魂兽潮的深处传来一声闷哼。
紧接着,一个身影跌跌撞撞踉跄而出。
这个“人”脖颈一下还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可是他的头颅,连同脖子都变成了和眼前的雕像同样的黄金。
下一刻,这个人就只剩下了属于黄金的部分,而他的身体,则如同水蒸气一般消失在了空气当中。
“镜像分身吗,”李君倾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这么多年来,你还是只会把自己隐藏在这些可笑又可悲的东西身后啊。”
“你就这么胆小吗?”说完这句话之后,李君倾以一种好不掩饰的厌恶与轻蔑的语气,说出了一个名字:
“洛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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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注①:七宗罪:七宗罪(Seven deadly sins),罪恶的来源有七种。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按若望格西安和宗教格里高利一世的见解,分辨出教徒常遇到的重大恶行”。
“重大”在这里的意思在于这些恶行属于罪恶的来源,例如盗贼的**源于贪婪。(“重大恶行”与不可饶恕的大罪是不可混而一谈。)
这些恶行最初是由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暴食、**、贪婪、暴怒、怠惰、伤悲、自负或傲慢。庞义伐观察到当时的人们逐渐变得自我中心,尤以骄傲为甚。懒惰在这里指“精神上懒惰”。
六世纪后期,教宗艾文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来源减至7项,伤悲并归入懒惰,自负并入傲慢,并加入妒忌。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违背程度。其顺次序为: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暴食。
中世纪著名的神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在评注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时,撰写了《论恶》(On Evil)一书,书中对宗教罪做出了具体的描述,顺序是:虚荣(Vain Glory)、嫉妒(Envy)、倦怠(Spiritual Apathy)、暴怒(Anger)、贪婪(Avarice)、饕餮(Gluttony)以及**(Sexual Lust)。
但丁在《神曲》里根据恶行的严重性顺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为:
(一)**-不合法礼的**,例如**。(但丁的标准是“过分爱慕对方”,而这样便会贬低了神对人们的爱)
(二)贪食-浪费食物,或是过度放纵食欲、酗酒或屯积过量的食物。(但丁的观点是“过分贪图逸乐”)
(三)贪婪-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为之贪婪。(或是以但丁的观点,贪婪是“过度热衷于寻求金钱上或权力上的优越”)
(四)懒惰-懒惰及浪费时间。(懒惰被宣告为有罪是因为: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补缺失,但应该的事情还没有做好,对自己是百害而无一利。这涉及到对均衡的破坏: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从但丁的神学观念上去看,懒惰是“未能全心爱上帝,未能全副精神爱上帝,未能全人之心灵爱上帝”-具体来说包括懒惰、怯懦、缺乏想像力、满足及无责任心)
(五)愤怒-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适当(邪恶的)感觉,复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赋予的权力以外,行使惩罚他人的意欲亦被归作愤怒。
(六)嫉妒-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心怀怨怒(对自己资产的喜爱变质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拥有者的**)
(七)傲慢-期望他人注视自己或过度爱好自己。因拥有而感到比其他人优越、把自己定位成比上帝或他人更优秀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