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个子的白龙也跟着走进来了,白龙的御寒性要比刀小开好的很多,但还是冻得瑟瑟发抖,怀中抱着离合剑,出城一趟走了一场风雪之后,白龙怀中的离合剑更显得雪亮锋利。
白龙进屋,嘴角一丝寒气渗漏,半晌对着屋内众人说道“转了一天,啥都没有,回城的时候,碰到这么一头,顺便砍了,想想办法,做点可口的肉食吧。”
白龙抱着离合剑径直走向一处烧的最旺的篝火旁边,旁边人立刻闪身,这位孤高剑侠模样气派的白龙在这些军营猛汉眼里宛若剑仙一般的存在,自然是要心怀敬意的。
刀小开赶忙跟过去,也坐在了篝火旁边,舒舒服服的烤火,一脸心满意足,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饥肠辘辘的众人看着被摔在地板上面的大狼,瞠目结舌之际也有人疑惑发问道“狼肉能吃?”
白龙轻轻抬头,微微翻了一下眼皮,发现刀小开正在看自己,白龙便又低下头,本来已经冻得麻木失去感觉的手指渐渐在篝火旁边恢复感觉,一边用手指摩挲怀里面的离合剑一边喃喃自语道“我没有吃过。”
刀小开也同样似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抬起头面对众人咧嘴道“虽然我也没吃过...不过我想大概和狗肉差不多吧,狗肉我可吃过,当年在扬州的时候,那里的狗肉可是天下独一味,相当有名呢,但是具体怎么做我就不太熟知了,我俩负责把这头大狼猎杀扛回来,你们负责做还不行吗?”
一群龙驹军的青年壮汉都和此刻他们的统帅将军桐石头一样歪着脑袋,不少人说道“做倒是可以,可是这么大一条狼怎么做谁知道?做坏了浪费了这么大一坨肉啊。”另外还有人说“哪里吃过狗肉啊,别说吃了,也没见别人吃过,更没有见别人做过啊,城中也不让吃狗肉啊。”刀小开才猛地想起浩威城的辛酸建城史,当年桐老城主逃亡流落高岭平原,一开始居无定所,着实过了几年游牧民族的生活,直到后来率众环山建立浩威城才算是在高岭平原上面立住了脚,可是浩威城百姓爱出城游猎,牵黄擎苍,鹰犬在游猎之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浩威城中的百姓也大多对于加重饲养的鹰犬很深,就和战马一样,往往都是战马鹰犬病死老死以后都要好好的厚葬一番,哪里还肯杀之食用呢,这可是和地处在中原腹地最为繁华的烟花扬州一带的百姓大大不同,哪里的百姓根本无处狩猎,自然对于黄犬一类的家畜重视程度不够,除了一些当地的豪绅富户人家会圈养一些性情凶猛的犬类来看门护院或者行使恶仆的功能,其他寻常百姓养之无用,所以多用来当做一顿可口肉食食用了,甚至总是不惜各种污秽之词来形容家犬,这类词汇不胜枚举,比如:恶犬当道、狗仗人势、狐朋狗友、蝇营苟且、行若狗彘、痛打落水狗、狗眼看人低等一系列污言秽语。当然了,家犬在中原地带地位不高,刀小开觉得很大原因是因为这世道恶人太多,尤其是那些为霸一方的豪绅大户,仗势欺人经常放狗咬那些贫苦百姓贫民百姓才会用这种爱屋及乌,恨屋及乌的方式来把恨意移接到家犬的头上,这黑锅家犬背了几百几千年了都,一直被人当做不好的形象,有时候刀小开都要喊一声不值当,可是扬州城里面做的狗肉确实能够叫人馋的把口水都给留下来,这是天大的实话,只是刀小开光顾着解嘴馋了,还真没有学会个一招半式的,总之高岭平原这里和中原的氛围完全是不一样的,这里人更爱游牧,更爱捕猎,家犬是不可或缺的伙伴,所以这里人从来不会杀之食用狗肉的,现在让这些浩威军里面的青壮汉子来烹煮狼肉更是难为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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