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先生笑道:“这好办,到时候我吩咐厨房上,特意留意给您换上全新的碗筷,特别做得干净一些就是了。”
听到这话,朱大少的眉头这才稍微舒展了一些,随着聂先生进了楼上的雅间。
然后,店里的伙计突然变得繁忙起来,又是打扫地板,又是拿着抹布,把雅间的桌椅全部擦了一遍,一尘不染,几乎能照出人影来,然后,又赶紧汲水将聂先生都舍不得喝的茶叶倒进紫铜壶里,提进来,续上。
原本就已经够排场讲究的雅间,经过这么一番收拾之后,更是富丽堂皇,赏心悦目,甚至连那位挑眼的大少爷都不得不点了点头。
朱大少将一只大象脚踩在凳子上,一只大肥手挥舞着鞭子,不停地敲着桌子,冲着聂先生大声道:“喂,你们这里最好的酒席,多少银子一桌?”
聂先生笑道:“我们这里最上等的燕窝鱼翅全席宴,五十两。”
他的话还没说完,朱大少又忍不住皱起了眉头,道:“才五十两银子一桌的酒席,人怎么能吃呀?你当我是放进城的乡下佬,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土财主吗?你们到底是怎么做生意的呀?”
聂先生赶忙陪笑道:“不敢,不敢,只要大少爷吩咐下来,一百两,一百五十两,二百两的酒席我们也照做。”
朱大少随手抛了几大锭银子在桌子上,马鞭一扔,用随身携带的手绢擦了擦手,道:“二百两银子的酒席,你给我准备两桌。”
他这话说的骄傲至极,就像是市集上买菜的穷苦老百姓对卖菜的小贩说,给我称二斤老白菜一般。
聂先生笑了笑,他在笑的时候,脸上不禁闪现出一丝疑惑的神色,但是,这种疑惑随即又消失了,道:“大少爷,您有客人?”
聂先生问得小心翼翼。
朱大少又掏出一方新手帕,擦了擦鼻尖上渗出来的汗,随即扔进纸篓,很不耐烦地道:“没有呀,就我一个人。”
聂先生指了指桌子上的银子,笑道:“那您要两桌酒席,是想——”
朱大少随即把擦完汗的手绢扔到了地上,更加不耐烦地道:“本大少爷我有的是钱,我吃着一桌,看着一桌,难道不行吗?”
聂先生只好赔笑道:“行,行,行,只要大少爷您乐意,怎么着都行。”
无论他的话多么高傲,聂先生都是一团和气,显现出一个生意人特有的修养,可是,其他的人却怎么也和气不下来,甚至连刚才那几个还在拍他的马屁的几个伙计有些不满了,嘴巴撇得老高。
他们悄悄背过脸去,开始议论纷纷。
其中的一个伙计贴在另外一个伙计的耳朵边,道:“瞧他那熊样儿,我看哪,都是让钱给烧的。”
其余的伙计立刻点了点头,表示深有同感。
黄昏的时候,起风了。
风很大。
风扬起的阵阵黄沙,弥漫着整个黄石镇的上空,犹如挥舞飘动的旗帜,在沉重的暮色下猎猎作响。
风过处,一个人骑着一匹瘦小的马,缓缓地走进了黄石镇,而在他们的身后,正响起一长串叮叮当当的铃声。
假如你仔细听一下的话,也许会惊奇地发现,这些清脆的铃声不是从马鞍上传来的,而是从骑在马背上那个人的脖子里传过来的。
马很瘦,很小。
而骑在马上的那个人则更瘦,更小,假如你把他放到称上称一称的话,估计不会比一只兔子重到哪里去。
在这个又瘦又小的少年的脖子里,就挂着一只金色的铃铛,这只铃铛又很大,大得简直就像是那少年的眼睛。
风起,马动,而那只铃铛就会随着走动的节奏发出一长串叮当叮当的声音,犹如在谱写着一首苍凉的边塞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