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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
Eric看到那一身警服的时候,顿如被雨当头浇了,气焰立马就短了一截。
在T市他可以横冲直撞,但毕竟也只是一方霸主,虽然在A市,当年也有他的生意网,但这几年来由于洗白当他的文化人,这些都已渐渐疏离,原本延伸过来的爪牙,也已散的散,抓的抓,改行的改行,剩下为数不多的几个如黄毛等人,还忠心耿耿跟着他。
所以在陌生的地方见到警察,他潜意识里的第一反应,仍是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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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Eric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现在是文化人,是当红作家,为什么要害怕警察呢。
他把手中匕首挽了个花,缩进了袖子中,然后挺了挺胸膛,鼻子里一声出气,目光扫过那身警服,停留在临江仙的身上。
脸色很差,嗯?是营养不良么?
这身衣服……嘿,一看就是地摊上的杂牌货嘛,穷学生一个……等等,还穿着病号服?
Eric的眼神瞟了几眼,实在想象不出来这个愣头青小子是从哪冒出来的。
“小子,我告诉你,这次的投票只是系统出了故障,老子本该是第一的!点击负数?你他妈的自以为听了一些江湖传言,就可以威胁老子了?TNND,当心老子连你一起揍了!”Eric一想到刚才自己听到他叫自己放下刀子时自己心中莫名地一缩的情景,就更加来气,“老子混了这么多年,还从没有人敢命令我!你又算什么东西?!啊?敢这么对老子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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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仙竟也没有任何气恼,反而听到这句话后,镜片后的眼光,从许墨远身上收回来,然后毫不在意地落在Eric的身上,那目光,只仿佛看一只蝼蚁,连嘲笑和轻视,都已经没有了。
这样的一个流氓,就是小笨蛋崇拜的作家?
他忽然也觉得人生很魔幻。
更加魔幻的是,小笨蛋崇拜的作家,竟然会拿刀威胁小笨蛋的生命。
早知道当初就应该劝她不要看这个人的书的,他想,而现在,这个流氓,绝对要为他做过的一切付出惨痛的代价。
“抱歉,我混了这么多年,也还没有人,敢这么对我说话。”临江仙平静而带着磁性的声音,很轻,却穿透雨声,清楚地传到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里,“天佑大帝,既然你想知道,那你听好,”他说,“我,就是临江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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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话,很浓,如情话,如誓言,如那些海誓山盟天荒地老,却很可能在下一瞬,就变成了二氧化碳。
有些话,很淡,却哪怕下一秒就消散在风里,也能让听过的人,铭记一辈子。
我,就是临江仙。
比如这句话,直到许多年后,还深深地留在Eric的印象里,如灵魂深处一道敞亮的阳光,照亮了他后半生的时光,驱散他生命中那些挥之不散的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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