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火锅回去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
林耀没有喝醉,反而显得精神奕奕,还给刀仔带了半只烧鸡。
刀仔这个人,林耀很喜欢。
他被判刑,是因为朋友抢劫后躲在了他家里,被抓后,那人搁不住打就把他卖了。
为了戴罪立功,说刀仔是他们同伙,刀仔才稀里糊涂的被抓。
摊上这种事,换成一般人肯定心有怨恨。
刀仔却显得很平静,林耀问起的时候他也只是笑着说:“都过去了,换成我在里面恐怕也扛不住,我不怪他们。”
瞧瞧这话,能说出这种话的人,你跟他做朋友,一辈子也不会亏。
“刀仔,你有口福了,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半只烧鸡啊!”
林耀回到房间的时候,刀仔正躺在床上看报纸。
闻到烧鸡的香味,他生龙活虎的坐起来,热切的说道:“耀哥真有你的,不光自己吃,还能往外拿,我什么时候有你这么威风就好了。”
“性格不同,你一辈子也成不了我,不说别的,让你去拍广哥的马屁,你能做到吗?”
林耀说的是实话,刀仔这人桀骜不驯,天生一副硬骨头。
你打他骂他可以,却不能强压着他让他低头。
林耀就不同了,走南闯北多年,早练就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
任何人他都能打成一片,与刀仔这种人相比,多了几分圆滑,少了些许风骨。
听上去,他这样是不对的。
可现实却是,他能去吃火锅,刀仔只能留在房间里啃窝头。
林耀跟广哥能说上话,广哥却不认识刀仔是谁,只把他当无名小卒对待。
“耀哥,真香啊!”
刀仔大口啃着烧鸡,几口下去,脸上露出犹豫之色,又把唯一的鸡腿掰了下来,小心翼翼的包在了油纸内。
看到他的动作,林耀忍不住问道:“藏起来干嘛,怎么不吃啊?”
刀仔不好意思的笑道:“我打算拿给小凤吃,她也很久没吃过烧鸡了。”
林耀直接无语了,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泡妞?
“刀仔,你在里面吗?”
没等刀仔去找李美凤,小凤就自己来了。
她给刀仔带来了烤土豆,也不知道是从哪弄来的,献宝一样的说道:“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小凤,我正想去找你呢,你看,这是耀哥给我带来的烧鸡,我给你留了鸡腿。”
恋爱的酸臭味扑面而来,酸的林耀直嘬牙花子。
看到林耀也在,小凤脸上闪过娇羞之色,随后又落寞的说道:“刀仔,我是来跟你告别的,我已经联系上了招工的老板,他们一会就会来接我。”
“你要走啦?”
突然间,刀仔手上的烧鸡不香了,患得患失的问道:“我们以后还能见面吗?”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以后在什么地方上班,也不知道你会去哪,更不知道该怎么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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