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跟夏洁去赵振业的家里跟他们一家人聊了一下……我说的都是我个人的猜测啊,还没有经过验证。刚刚呢,我跟所长请示过了,他让你们几个配合我进行调查。
目前我们要查清楚的有两点,第一点,确认零八年六月十二号之前,当时就读于四高中的赵卫红是否请假离校,又是什么时间,请了多久。第二点,确认那一段时间赵振业、孔莉萍、赵卫光三人,在此之前的行踪,是否消失过几天时间。或者那一段时间,赵卫红是不是在家多呆了几天。
李大为、赵继伟、杨树,你们三个一组,找一下当年赵卫红的班主任以及同班同学,多方打探一下。注意一点,要保密,尽量吓住他们,不让他们乱说。我和夏洁去东宁村走访,确认那一段时间他们一家人是否离开过家里。有没有问题?”
听过了王言的一番话,没入回答,李大为他们三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李大为忍不住的问道:“言哥,真查呀?要万一真像你分析的那样,那这个赵振东就该死啊,那我们还查什么?而且还不一定能找到证据,没办法起诉。
就算起诉了,你想想,那赵卫红二十六岁,按你说的长得还挺漂亮的,为什么不找对象?那不就是有阴影了吗?起诉了肯定得公开,就算什么罪都顶到赵振业的头上,那赵卫红的清白就保不住了啊,以后她怎么见人?”
李大为说了跟夏洁一样的话,就是要有证据。这当然重要,没有证据是无法提起公诉的,如果不要证据就能把人送里面去甚至是死刑,那冤假错案得相当多了,每天不判死几个是打不住的。但这个证据,是‘证据链’,是能够证明嫌疑人作案动机、作案行为的证据。不是非得有凶器,有血衣,毕竟早都处理销毁了,这不是硬性条件。
而且赵振业的心里防线不会那么高的,基本上只要证明了他的犯罪动机,犯罪行为,他自己就全招了,把事儿全扛在自己一个人的身上,不影响赵卫光。
王言没有说话,对着杨树扬了扬头,示意让他说两句。
杨树长出一口气:“如果是真的,不管怎么说赵振业都杀人了,法律明确写了,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们是警察,不管什么原因,他杀人了我们就要抓。
至于赵卫红清誉的问题,不用我们操心,审判的法官自然会有考量。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们一定会保护受害者的。”
“有功劳的。我跟你们说,这个案子,要是咱们几个小警察全程做下来,一个三等功两个嘉奖没问题。三等功肯定是我的,还得有夏洁一个嘉奖,剩下的嘉奖就落在你们之中了。没得到嘉奖也没关系,毕竟参与了案子,我想局里肯定也得给你们缩减三个月的见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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