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生力军的加入,餐桌上更加热闹起来。
地精和侏儒有着天生的劣势,根本就没办法和人高马大的人类一较高下,但是,他们有自己的手艺。地精们在肉没炖好之前,就偷偷潜入了厨房,盯紧了厨娘们。等到猪肉炖好,女人们忙着往外端的空隙,瞅准机会立刻下手。侏儒们负责把风,得手之后,几十个小个子躲到一边,围成一圈,侏儒们将他们制作的机关设置在圈外,不怕死的就来吧,谁也甭想抢走他们的食物!
矮人罗德和乔桑莫斯比兄弟坐在了一起,别看他们身高和地精侏儒差不多,力气却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和他们比拳头抢肉吃?甭管是谁,一拳揍飞。
杰里斯和瑞斯都没有出现。精灵天生对肉类没有兴趣,按照杰里斯的话说,肉,对身体有害。至于瑞斯……想起瑞斯,就想起之前发生的那件乌龙事。宋默啃骨头的动作不经意的慢了半拍。仔细想想,大家都是男的,不就是抓了一把吗?算个鸟事!
狠狠扯了一块肉大口嚼着,眼前似乎又浮现出了瑞斯那张晕红的,艳若桃李的面孔……宋默忍不住一个激灵,好吧,这特马地的确是件鸟事!
要是有瓶酒就好了,最好是二锅头,喝醉了,床上一挺,第二天醒来,什么事都没有了。管你是抓鸟还是抓鸟,老子酒后失忆,打死不承认!
宋默想到这里,对老约翰说道:“管家,领主府里有酒吗?”
“领主大人,之前格里兰家穷得黑面包都快吃不上了,哪里还有钱买酒?何况,除了矮人酿造的麦酒,和精灵酿造的果酒,其他的酒味道都极其糟糕,只有佣兵才会喜欢。”
“这样啊……”
宋默一边啃着骨头,一边默默腹诽,这就是没钱的悲哀,想来次借酒装疯都不行。
不过,管家刚说,人类的酿酒技术,很糟糕?
这似乎,是个不错的财路啊……
宋默大学时追求的一个妹子喜欢这些东西,精油啊,自酿果酒什么的。宋默为了和漂亮的妹子有共同话题,网上的资料查了不少,虽说妹子最后还是没追到,这些东西倒是没忘。
想忘也不可能,深更半夜的蹲在显示器前,对着显示屏的幽幽蓝光死记硬背,就为了第二天能和妹子聊上几句,偶尔还嘿嘿笑两声,吓得半夜起床放水的同寝哥们脚下一滑,直接从铺上掉了下来,起来后直接给了宋某人一顿胖揍。揍得他连续两天起不来床,追求中的妹子,自然没了下文。
这份青春的记忆,自此牢记在心。
爱情的回忆,总是甜蜜中带着痛苦的……
宋默一脸忧伤的抬头四十五度角望向屋顶,如果不考虑他爪子里啃了一半的骨头,这场面,或许还能唯美点。可忧郁青年搭配肉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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